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二百六十五條【盜竊罪】 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對盜竊罪相關情節的理解
(一)第一個量刑幅度: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1、所謂數額較大,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其數額較大的起點為25份;盜竊國有館藏一般文物的.。
2、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非法進入供他人家庭生活,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盜竊的,應當認定為“入戶盜竊”;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盜竊,或者為了實施違法犯罪攜帶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盜竊的,應當認定為“攜帶兇器盜竊”;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的,應當認定為“扒竊”.。以上均為行為犯,只要實施了上述行為,就構成犯罪,不論竊得財物的多少。
(二)第二個量刑幅度: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罰金
1、所謂數額巨大: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其數額巨大的起點為250份;盜竊國有館藏三級文物文物的。
2、所謂其他嚴重情節:具有下列規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數額達到“數額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一)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
(二)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
(三)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四)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五)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六)因盜竊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第三個量刑幅度: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所謂數額特別巨大: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其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為2500份,盜竊國有館藏二級以上文物的.。
2、所謂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具有下列規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數額達到“數額特別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一)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
(二)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
(三)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四)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五)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六)因盜竊造成嚴重后果的。
盜竊罪的數額計算
(一)被盜財物有有效價格證明的,根據有效價格證明認定;無有效價格證明,或者根據價格證明認定盜竊數額明顯不合理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委托估價機構估價;
(二)盜竊外幣的,按照盜竊時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或者中國人民銀行授權機構公布的人民幣對該貨幣的中間價折合成人民幣計算;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或者中國人民銀行授權機構未公布匯率中間價的外幣,按照盜竊時境內銀行人民幣對該貨幣的中間價折算成人民幣,或者該貨幣在境內銀行、國際外匯市場對美元匯率,與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進行套算;
(三)盜竊電力、燃氣、自來水等財物,盜竊數量能夠查實的,按照查實的數量計算盜竊數額;盜竊數量無法查實的,以盜竊前六個月月均正常用量減去盜竊后計量儀表顯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盜竊數額;盜竊前正常使用不足六個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間的月均用量減去盜竊后計量儀表顯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盜竊數額;
(四)明知是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按照合法用戶為其支付的費用認定盜竊數額;無法直接確認的,以合法用戶的電信設備、設施被盜接、復制后的月繳費額減去被盜接、復制前六個月的月均電話費推算盜竊數額;合法用戶使用電信設備、設施不足六個月的,按照實際使用的月均電話費推算盜竊數額;
(五)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出售的,按照銷贓數額認定盜竊數額。
(六)盜竊不記名、不掛失的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的,應當按票面數額和盜竊時應得的孳息、獎金或者獎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計算盜竊數額;
(七)盜竊記名的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已經兌現的,按照兌現部分的財物價值計算盜竊數額;沒有兌現,但失主無法通過掛失、補領、補辦手續等方式避免損失的,按照給失主造成的實際損失計算盜竊數額.。
偷開他人機動車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偷開機動車,導致車輛丟失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二)為盜竊其他財物,偷開機動車作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車輛,或者將車輛遺棄導致丟失的,被盜車輛的價值計入盜竊數額;
(三)為實施其他犯罪,偷開機動車作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車輛,或者將車輛遺棄導致丟失的,以盜竊罪和其他犯罪數罪并罰;將車輛送回未造成丟失的,按照其所實施的其他犯罪從重處罰.。
盜竊公私財物并造成財物損毀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采用破壞性手段盜竊公私財物,造成其他財物損毀的,以盜竊罪從重處罰;同時構成盜竊罪和其他犯罪的,擇一重罪從重處罰;
(二)實施盜竊犯罪后,為掩蓋罪行或者報復等,故意毀壞其他財物構成犯罪的,以盜竊罪和構成的其他犯罪數罪并罰;
(三)盜竊行為未構成犯罪,但損毀財物構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定罪處罰。
與盜竊罪相關的刑法條文
1、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三款 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2、第二百一十條第一款 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罪處罰。
3、第二百五十三條 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律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4、第二百六十五條 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5、第二百六十九條 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6、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