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倒賣車票、船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第二百三十一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追訴標準(情節嚴重)[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倒賣車票刑事案件有關問題的解釋]:
(一)票面數額累計五千元以上的;
(二)非法獲利累計二千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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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賣車票、船票罪量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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