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 “情節嚴重”通常結合出售發票的數量、票面金額、非法獲利數額、危害后果等因素綜合判斷。例如,出售普通發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40萬元以上應予立案追訴;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10萬元以上可能被認定為情節嚴重。其他可能加重情節包括多次非法出售、造成國家稅收重大損失、發票涉及騙取出口退稅或抵扣稅款用途等.。
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 包括自首(犯罪后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立功(揭發他人犯罪或提供重要線索)、從犯、初犯、偶犯、積極退贓退賠等.。對于自首或立功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可能免除處罰。
其他量刑情節: 司法實踐中還會綜合考慮發票種類、非法獲利金額、對稅收征管秩序的破壞程度等因素。例如,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且數量巨大、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可能被認定為情節嚴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