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對單位判處罰金(逃匯數額的5%至30%),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對單位判處罰金(逃匯數額的5%至30%),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嚴重情節包括多次逃匯、采用欺騙手段、偽造證件、勾結國家工作人員、造成國家外匯重大流失或嚴重影響國家計劃執行等。
嚴重程度的認定: 嚴重程度由逃匯數額、行為手段及危害后果共同決定。例如,單筆逃匯超200萬美元或累計超500萬美元通常視為數額巨大;若存在抗拒調查、多次違法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等情形,可能從重處罰。反之,主動補繳款項、配合調查或具有自首立功表現可作為從輕或減輕情節。
主體與處罰: 逃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僅限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個人實施逃匯行為不構成此罪,可能按非法經營罪等處理或受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