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購外匯罪
騙購外匯罪, 是指違反國家外匯管理法規(guī),使用偽造、變造的海關簽發(fā)的報關單、進口證明、外匯管理部門核準件等憑證和單據(jù),或者重復使用海關簽發(fā)的報關單、進口證明、外匯管理部門核準件等憑證和單據(jù),或者以其他方式騙購外匯,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本罪是根據(jù)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所加,列刑法一百九十條之后,但本身不屬于第一百九十條的內容。。
構成要件
認定
立案標準
量刑標準
量刑情節(jié)
司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