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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上海市黃浦區看守所位于上海市浦東新區華益路330號,來訪路線導航:沿著張江路開到華益路,拐入華益路行駛一段就到了。隔壁是浦東新區看守所。
律師提示:上海市黃浦區看守所不準親屬探視,只有律師才能見到犯罪嫌疑人,律師去上海市黃浦區看守所會見面談、了解案情、取保候審、提供法律幫助、確定是否具有從輕或者減輕情節,是否符合犯罪等,爭取從輕處理、維護合法權益。
▼上海市黃浦區看守所相關機構:
上海市...黃浦分局地址:上海市黃浦區中山南一路599號
▼上海市黃浦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證人問題
本案有五位證人,且不說其中的三位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庭作證,其中的倆位證人與被害人有利害..;單看五位證人的證詞內容,都證明沒有親眼目睹被害人被“擦”、“撞”的事實。
證人梁×說:是在被告人已經離開現場“10米左右”才看到的,沒有直接看到被“擦”、“撞”的經過;
證人倆位巡警章×和宋×,是聽了本案被害人的親屬李×的陳述后,才去追被告人的,所以更不可能目擊被害人被“擦”、“撞”的事實;
證人李×他在證詞中承認,他看到時,被告人已離被害人2米左右,所以他也不可能看到“擦”、“撞”到被害人的事實;
證人鐘×在筆錄中更是直接了當地說:“相撞的情況我沒有看到。”
由于本案的五位證人都沒有看到被害人是被被告人的電動車“擦”、“撞”的基本事實,所以本案沒有目擊者。
▼上海市黃浦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從輕
1.根據被告人的供述以及被害人的陳述,被告人自始至終都沒有毆打或者恐嚇被害人,更沒有采取其他惡劣的暴力手段,而僅僅是實施了誘騙手段,其侵害行為較純粹的暴力型強奸犯罪要輕的多;
2.被告人的侵害行為沒有給被害人造成嚴重的危害結果
.。在整個侵害過程中,被害人沒有反抗,被告人始終沒有采取惡劣的暴力手段,也沒有造成被害人嚴重的傷害結果
.。
3.被告人知道自己的行為會造成被害人哭喊,在他可以實施侵害的情況下,沒有進一步實施侵害行為,而是主動采取自慰的方式結束侵害行為
.。這表明被告人已經意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性和嚴重性,進而萌生了悔改之意,也因此避免了更為嚴重的損害發生;
4.根據被告人的陳述以及被害人的陳述,被告人和被害人的生殖器只是短暫的接觸了一下(一分鐘左右),幾乎可以忽略不計,而非持續性地長時間接觸。由此可以看出,被告人的犯罪情節較輕。
▼上海市黃浦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不構成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傷害結果的發生,結果卻出乎意料的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結果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為人由于過失而導致他人死亡的行為
.。故意傷害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二者雖然客觀上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且主觀上都沒有殺人的動機和目的,也不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結果的發生,在致人死亡這個結果上均是持過失心態的
.。但是,故意傷害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之間有著根本的區別,即故意傷害致人死亡雖無殺人的故意,但有傷害他人身體的故意;而過失致人死亡既無殺人的故意,也無傷害他人身體的故意。因此,區分二者關鍵是要查明被告人是否具有傷害他人身體的故意
.。本案中,被告人與被害人系夫妻..,兩人平時的夫妻..良好,并沒有什么大的沖突與矛盾,被告人沒有傷害被害人身體的動機與目的
.。被告人與被害人因日常生活瑣事而發生爭吵,在爭吵過程中,被告人拿水果刀只是想嚇唬嚇唬被害人,主觀上沒有傷害被害人身體的故意,更沒有殺害被害人的故意,而被告人的行為也能證明這一點,爭吵過程中被害人站起身時將要摔倒,被告人出于對緊急情況的一種及時反應去扶被害人才致使水果刀刺入被害人身體,從這一行為看,被告人“扶”或“抱”的動作是出于一種被動情況,其在緊急狀況下根本沒有意識到手中還有一把水果刀,況且在這一動作前,被告人也沒有任何其它傷害被害人身體的行為。因此,不能認定被告人具有刑法意義上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被告人不構成故意傷害罪
.。
▼上海市黃浦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主觀方面必須為故意
.。從本案其他幾位被告人的供述、所有證人的證言以及其他證據均未能證明黃xx明知:陳xx向黃浦區.提供的,據以起訴公司的《協議書》、欠款《承諾書》及工程款《結算書》等證據是虛假的,目的是為了對抗上海中院作出的中法民二初字第125號判決書及中法執字第221-2號裁定書
.。對于缺席判決、公告送達(從卷十中可以看出這一點)的中法民二初字第125號判決書,黃xx根本不知道它的存在。黃xx購買標的物依據的是已生效的民三初字第4號民事判決。也就是說,黃xx事先根本就不明知
.。更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黃xx事先有和黃xx、陳xx、鄭xx等人合謀對抗上海中院的判決、裁定的執行,幫助被執行人公司轉移財產的任何行為。
根據上海市.所出具的《說明》:“關于本案現有證據難以直接認定犯罪嫌疑人黃xx伙同其他嫌疑人.同對抗上海中院的判決、裁定,補充相關證據的問題
.。我隊辦案人員調查黃xx、黃xx等人,但均不配合。暫無法補充相關證據”。
從這份說明可以看出公訴機關在..次補充偵查后尚認為指控黃xx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證據不足,從而將案件第二次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偵查機關在經過兩次退查后,仍然無法補充黃xx犯罪的任何相關證據。
從這一點足以證明指控被告人黃xx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證據不足,所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
.。也就是說黃xx的行為不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主觀要件和主體要件。
▼上海市黃浦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
1.公訴人說,葛某某談判的行為,與敲詐勒索沒有區別。我想再次強調其他辯護人已經提到的事實:王某某并非顧某賭債糾紛的當事人,徐建中從未欠過王某某賭債
.。徐建中欠下何某賭債,本身是受到何某的蠱惑和欺騙。其事后與何某的談判,也是基于一種事后的補救,是一種事后的反抗。在這個過程中,本來是黑社會敲詐勒索在先,公訴人卻視而不見
.。
2.公訴人說,葛某某掌控局勢,葛某某指揮整個過程。之所以有這種錯誤認識,就是因為公訴人片面地截取了事實,從而顛倒了因果..。如果我們把事實推進到曾勇等人到中發公司對顧某毆打、辱罵、強迫其簽下本不存在的債務欠條,我們還會認為是葛某某在掌控局勢嗎?曾勇等人打完架之后揚長而去,從容地在蘇州的大街上蹓跶了三個多小時,之后又從容不迫地地到九華山燒香,其行動、其氣派,多么象一個黑社會老大!了解了這些事實,我們還會認為是葛某某在掌控局勢嗎?掌控局勢的人身陷囹圄,被掌控局勢的人在大街上蹓跶,在九華山燒香。世界上有這樣的掌控局勢嗎?
▼上海市黃浦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自首
公訴機關的《起訴書》中稱“公安機關于當日將被告人魏某某抓獲歸案”,這與事實不符
.。事實情況是:案件發生后,魏某某回到了距離其住處洗臉,大約半個小時左右,接到其愛人夏某某的電話說警察到商場了,然后魏某某就去了商場,到了商場后警察簡單問了一下情況就把魏某某帶到.,然后警察指定魏某某去公安醫院檢查驗傷,之后魏某某去找其愛人的姐夫鄧某某,鄧某某騎電動車載著魏某某去的公安醫院,之后魏某某又在鄧某某的陪同下去的金街.投案,對此,有律師對鄧某某的律師調查筆錄可以證實。公安機關的案卷中說“民警將魏某某口頭傳喚到所”,即便是口頭傳喚,辯護人認為被告人魏某某的行為也能夠認定為自動投案
.。
其理由是:1、口頭傳喚行為,不屬于強制措施,對魏云飛認定為自動投案,不違反司法解釋的規定。被告人魏某某在案發當天知道警察到達商場后即立即主動到商場接受警察的訊問,符合自動投案所要求的時間要件。
2、被告人魏某某知道警察到達商場后即前去接受處理,不能認為是被動歸案,具有主動性
.。被告人在知道警察到達商場對是否到案有選擇的余地,他們可以選擇潛逃、也可以置之不理。現在行為人主動直接到案,反而不認定為自動投案,顯然違背常理,與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相悖。被告人魏某某主動投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符合自首的構成要件,應該認定為自首。
▼上海市黃浦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主觀惡性低
此為犯罪團伙犯罪案件。上訴人夏某只是被邀參與了最后一起犯罪案件,故夏某不是犯罪團伙固定成員,地位低下,沒有參與相關犯罪預謀討論決策,犯罪作用不大,主觀惡性低。
根據相關法律文書等可以看出,被告人朱某,劉某,艾某,李某組成了一個相對固定的犯罪組織,已經連續實施了二起搶劫案件。只是因為其組織內部有所矛盾,怕人手不夠等,才由被告人艾某臨時建議將上訴人夏某拉入進來。而且對夏某有所防范,并沒有將夏某完全當成自己人,相關犯罪預謀討論等沒有讓夏某參與
.。在犯罪預備階段,夏某最先還想退出
.。只是由于沒有路費等沒有離開
.。可見,夏某的犯罪情節與其他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有所不同,夏某沒有主動尋求犯罪,相反,完全受其他被告人控制利用等,相對而言,主觀惡性低。
這是一個連續的.同犯罪案件,夏某被拉進來只參與了最后一起搶劫、故意殺人案件,而且在整個犯罪過程中地位低下,犯罪作用不大。他只能聽從,他不能決定是否搶劫,不能決定是否故意殺人。綜觀這一團伙犯罪過程,夏某是最后一案才被拉進來參與的,相對其他四人,是最外圍人員,很少參與犯罪預謀決策、甚至討論
.。相關供述材料可以證明這一點
.。
▼上海市黃浦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違法辦案
公訴機關在.庭審結束后再多次變更起訴書、不斷補充證據,本身既違法,又說明了案件事實不清。
公訴機關在以市人民.北檢刑訴起訴書,提起了對張某某的犯罪指控,經過兩次庭審、整個法庭的審理程序全部完結后,公訴機關于7月13日以“發現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與指控的犯罪事實不符”為由,撤回原起訴書后予以變更。后來又分別在原定7月25日開庭、8月8日開庭、9月8日開庭前,臨時提交新的證據,再行變更起訴書內容。即便到了最后這次開庭期間的10月21日,公訴機關居然再次提交了新證據。
辯護人認為,作為國家公訴機關,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負有監督、審查、批捕并提起起訴之責,是國家法定的司法機構,公訴機關的工作應當是嚴謹的、專業的
.。在前期退回補充偵查兩次的情況下,但居然在制作起訴書完畢并且經過完整的審理程序后,仍然把犯罪事實搞錯,出現起訴書中指控的事實與發現的犯罪事實存在很大偏差,這種現象,確實聞所未聞。在變更起訴書的同時,還不斷補充新證據,一會把裴金德列為..被告,一會又把裴日紅列為..被告,一會兒被告由四人變成了五人。這種審理過程完結后再行變更起訴書、再行偵查的亂象,一方面,充分說明本案公訴機關對待公訴行為極不認真負責,對待他人的人身權利極其馬虎草率,在案件事實都沒有查清的情況下,就起訴到了.,在辯護律師指出問題和有效辯護下,才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地針對辯護律師提出的問題進行證據補充和變更起訴書;另一方面,也說明案件的事實本身,難有相互印證、結果唯一的結論,導致公訴機關也無法準確指控
.。因此,從國家幾十年的刑事司法實踐中少有的在庭審程序全部結束后不斷補充證據、違法的一再變更起訴書這一情況看,也可察知本案基本事實不清的端倪。
▼上海市黃浦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減輕處罰
被告人黃XX詐騙行為對社會危害性較小,且羅XX通過利用黃XX掙取不正當錢財或利潤,本身存在重大過錯,建議從輕或減輕處罰。
本案被告人黃XX詐騙對象僅限于羅XX,本案涉案錢物都是來源羅XX且都出具收條,表示委托之事未能辦妥,全額退還之意思表示。對于本案真正受害人既不認識也沒有直接詐騙的故意,被告人本身行為是因與羅XX合作過程中存在分岐,加上自身生意上投資方面失敗,才臨時起意實施造假證等違法行為,導致一樁明顯的與羅XX之間民事糾紛上升刑事犯罪,沒有造成社會嚴重后果,其危害性相對較小
.。
羅XX明知其授托與與委托之事項(入戶手續、教師入編等),須經國家行政機關履行相關法定程序才能完成
.。同時也明知黃XX不是公職人員、無權無勢,完全不具有辦理上述事項的工作能力,不可能完成入戶、教師入編(轉正)手續等工作
.。但羅XX為自身利益,掙取不正當錢財或巨額利潤,找被告人合作,輕易將錢物交給被告人黃XX,本身存在重大過錯或過失,甚至有理由相信與被告人黃XX涉嫌構成.同犯罪。
▼上海市黃浦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
被告人是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這一點沒有疑義
.。這里,如果認定被告人構成本罪,必須要有足夠證據能夠證明被告人有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提供便利的客觀行為,有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主觀愿望
.。本案中,公訴機關并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被告人的行為構成本罪。
田某的證言可以說明被告人可能存在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的行為,但這僅僅是可能,再沒有其他任何證據能夠印證田某的證言
.。在這種情況下,該證言屬于單獨證據,即使是采取“相對證據說”進行證據認定的民事訴訟也不能對該證言作出認定,更不要說采取“絕對證據說”的刑事訴訟。所以沒有證據能夠證實被告人實施了“通風報信、提供便利”的犯罪行為。
被告人在主觀上并不知道、至少也是并不一定知道李某、崔某、張某等人實施了犯罪行為。因此,被告人實施的一系列包括對有關舉報進行立案偵查、調查取證的行為并不違反法律規定
.。客觀上,被告人實施的上述行為可能會減輕某些人的罪責,但被告人的本意只是要追究犯罪,不能說為了追究犯罪,而該追究造成了他人責任的減輕就認為是為了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
辯護人認為,在刑事訴訟中,首先適用的是“無罪推定”的原則
.。在這一原則下,如果要認定被告人有罪,必須要有確切和充分的證據證明被告人具備適當的主體資格要求、有主觀過錯,實施了相關的行為并且其行為侵犯了相應的客體和應當受到刑罰處罰
.。而要得到這些證據必須依照法定程序、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在認定這些證據時,要求必須是不存在任何合理懷疑、絕對可信賴的;所有這些證據必須形成完整的鏈條,通過這一證據鏈條能夠得出一個完整的結論,這一結論必須是唯一的、沒有其他任何可能存在的
.。而且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如果在運用證據上產生懷疑時,應當從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則進行認定;如果在認定事實上產生歧義時,應當從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作出解釋;如果在適用法律上產生困難時,應當從有利于被告人的方向進行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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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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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標是什么嗎?下面我們就為您解答。一、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標1、項目部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通過強化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加大安全設施的設入,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實行周密的安全防護,嚴格
執行《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定,確保施工過程中達到既定的安全目.
怎么才算構成非法行醫罪
如今在很多地方都是存在非法行醫的情 怎么才算構成非法行醫罪如今在很多地方都是存在非法行醫的情況的,尤其是在一些大山和偏遠農村,這樣的情況更多。非法行醫的行為,在我國是有可能構成非法行醫罪的。但在定罪處罰之前,我們要先了解清楚怎樣才算構成非法行醫罪。下面我們為你做詳細介紹。一、怎樣才算構成非法行醫罪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行為。情節嚴重,一般指非法行醫,屢教不改的;騙取大量錢財的;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等等。"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是指1987年國務院發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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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
同一財產上同時存在質押權和抵押權優先的到底是哪一個 同一財產上同時存在質押權和抵押權優先的到底是哪一個一、同一財產上同時存在質押權和抵押權優先的到底是哪一個根據最高人民
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七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同一財產法定登記的抵押權與質權并存時,抵押權人優先于質權人受償。”然而按照物權效力的一般原理,同一財產上抵押權與質權并存時,由于抵押權和質權均為擔保物權,抵押權和質權具有相同的效力,原則上應以抵押權和質權設定的先后順序受償,抵押權和質權順序相同的,按照抵押權和質權各自擔保的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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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質量法律法規的相關內容是什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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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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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的企業,有3年連續盈利紀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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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專用權的有效期限內,原則上可向銀行申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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