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律常識
南京市浦口區債權債務律師擅長處理討債、民間借貸、債務糾紛轉讓、公司債務、金融債務、離婚債權債務、等債務糾紛案件,提供債務糾紛法律咨詢和浦口區律師案例, 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
◆浦口債權債務律師談公司、企業可以向個人借款嗎?
依據最高人民.《關于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的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貸屬于民間借貸
.。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
.。
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
1、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2、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3、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
借貸利率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4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民)發(1991)21號《關于人民.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辦理。而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
.。浦口債權債務律師認為,對4倍之內的利息,依法是應受法律保護的,而超出部分則不受法律保護。
◆浦口債權債務律師談向法庭提供哪些證據。
隨著法制的日益健全,證據在民事審判中已經成為定案的依據,因此,在打債務糾紛官司中,當事人能否勝訴,提供的有效證據就顯得越來越重要了。依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打債務糾紛官司時當事人應提供以下幾方面的證據
.。
1、從書面證據上講,當事人應考慮合同、借據、公證書和發票等書證。根據人民.印發的《關于人民.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人民.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
.。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證據材料為復制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線索,沒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證的,對方當事人又不予承認的,在訴訟中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2、就證人證言來講,當事人一定要選擇與自己無利害..的證人證言作為證據,并且要保證該證人可以當庭作證,便于.庭審的順利進行。最高人民.《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意見》中規定,確認借貸..一般應以書面借據為準。無書面借據的,必須有無利害..的見證人證明。可見,證人的證據效力也是當事人能否勝訴的關鍵。
3、當事人還應注意,所訴的債務糾紛案件是否涉及到有關部門的技術鑒定結論、經過公證、登記的書證等,這些證據具有較高的證明力,也應向法庭提供。
可見,當事人在打官司時有舉證的責任,如何運用證據來打贏官司是當事人進行訴訟的關鍵。如果當事人不能向法庭
提供有效的證據,就只能承擔起訴的后果。因此,當事人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證據是打贏官司的關鍵。而對于證據的調查取證,浦口債權債務律師將予以全力的指導
.。
◆浦口債權債務律師談企業債權清理實務中的幾個主要環節
在經濟交往中,企業之間拖欠帳款是難以避免的,回收帳款也成了企業一項經常性工作
.。如何才能及時、有效回收帳款,一直是企業界朋友非常頭痛而不得不關注的問題
.。實踐中,很多企業或是由于方法不當,或是由于風險意識不足,或是由于經驗技巧欠缺等原因,清理債權債務的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浦口債權債務律師認為,關鍵在于處理好下面幾個環節:
1、途徑。選擇正確途徑是企業債權得到有效保障的前提。企業經濟交往產生的債權糾紛,應當通過協商、仲裁或訴訟等合法方式處理
.。但長期來,有一些企業樂意私下通過 “討債公司”、“收數公司”等去追討債務
.。實際上,這種做法不但難以奏效,反而常常會給委托人帶來風險。
浦口債權債務律師認為,原因主要有兩個:(1)各類“討債公司”均屬非法機構,公安部和國家工商總局早已發布《關于禁止開辦“討債公司”的通知》、《關于取締各類討債公司嚴厲打擊非法討債活動的通知》等文件,明令取締“討債公司”,當事人委托其辦事毫無保障。(2)各類“討債公司” 常常采取不合法的手段進行討債,除恐嚇、威脅、盯梢、跟蹤、拘禁等以外,有時還使用一些暴力犯罪行為,委托人很可能因此被追究刑事責任
.。總之,我國現行法律不允許開辦“追債公司”,也禁止一切采取恐嚇、威脅或者其他方法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討債行為
.。實踐證明,非法討債并非債權人的明智選擇,企業清理債權只有選擇調解、仲裁或訴訟等方式才是最有保障的。
2、時效
.。時效是決定企業債權是否受法律保護的關鍵
.。法律設定訴訟時效制度的目的在于督促債權人及時行使權利,同時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覺的人,因此債權人必須在訴訟時效內維權
.。否則一旦超過時效,將意味著債權人喪失勝訴權。按照《民法通則》、《合同法》和《海商法》等規定,普通民事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國際貨物買賣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4年;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出售質量不合格商品未聲明、延付或拒付租金、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水路鐵路貨物運輸合同索賠等幾種糾紛的訴訟時效為1年。一般來講,像國內企業之間在經濟交往中所形成的債權債務糾紛,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債權人只要在2年內提起仲裁或訴訟,可得到法律的保護。但由于訴訟時效,特別是涉及到時效起算、時效中斷和時效中止的問題理論和實務都較復雜,很多企業無法正確把握導致債權超過時效無法受保護,這種例子近年在司法實踐中屢見不鮮。浦口債權債務律師認為,對于無法通過協商解決的到期或臨近到期的債權,都應當盡早進入司法程序
.。其意義主要有兩個:(1)越早進入法律程序,越能夠避免因超過時效而敗訴的問題;(2)越早進入法律程序,勝訴后執行到債務人財產的可能性也越大。因此,訴訟時效不僅僅是督促債權人提起訴訟的消極作用,它對當事人實現債權也是有現實積極意義的,企業應當充分重視。
◆浦口債權債務律師談連帶之債
連帶之債是指債權人或者債務人為數人時,各債權人均得請求債務人履行全部債務,各債務人均負有全部給付的義務,且全部債權因一次全部給付而歸于消滅的債。具有連帶..的數個債權人為連帶債權人,他們享有的債權為連帶債權,具有連帶..的數個債務人為連帶務人,他們所負的債務為連帶債務。
(一)、連帶之債的性質
對于連帶之債是一個債還是數個債的集合,民法學者曾有過爭論,主要有三種觀點:一是以德國學者克拉等為代表,其主張單一說,認為連帶之債源于羅馬法,進而將連帶之債分為.同連帶與單純連帶兩種
.。.同連帶以合同為發生原因,屬于具有多數主體的一個債的..,因而于債權人或債務人中一人所生事項,對其他債權人或債務人不產生效力。單純連帶以法律規定為發生原因,系因同一給付或同一目的的數個債的.. ,故就債權人或債務人中一人所生事項,對其他債權事項,除足以滿足同一目的者外,對其他債權人或債務人不產生效力。19世紀中葉以后,在單一說的基礎上出現了代理說,認為數個債權人或債務人系互相代理,同時以自己名義與他人名義訂立連帶合同
.。嗣后,又出現選擇之債說,認為在連帶之債中,系主體依選擇而定,在選擇之前,主體不特定,選擇之后,主體始為特定。第二種觀點為復數說
.。認為,.同連帶實為數個債的集合,債權人各享一個債權,債務人各負一個債務,但它們互相關連
.。至于如何關連,有認為因目的同一,有認為因給付同一,也有認為因原因同一。第三種主張為折衷說,但說法也不盡一致。有認為.同連帶債為單一,訴權為數個;有認為系數個債的..相合而成為一個債的..等等。
以上是對連帶之債性質的法理討論。但實踐中,各國立法并不區分.同連帶與單純連帶
.。而僅規定一種連帶之債。
(二)、連帶之債的設立目的
法律上規定連帶之債原意在于確保債權人利益,使其能盡先向最具償付能力的債務人請求給付。而且在連帶債務中,系以數個連帶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作為給付之擔保,以使債權實現的責任財產擴增。所以通常情況下,債權人的利益可以得到保障。但在連帶債權中,一債權人可以獨立請求債務人全部給付,債務人可向任一連帶債權人為全部給付
.。倘若接受全部給付的債權人不誠實或者缺少資力,則其他債權人的求償權難免有無法實現的弊端。而且一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所生的事項,對于其他債權人也產生效力,所以連帶債權對債權人來說并不有利。因此在實踐中連帶債權較為少見
.。目前,我國民法并未規定連帶債權,但不等于說就沒有連帶債權,只是連帶債權依當事人間的合同創設。
(三)、連帶之債的發生原因
在各國民法中,連帶之債的發生無外乎兩種情況:一是法律規定于某種情況下發生連帶之債,二是基于法律行為而發生連帶之債
.。關于..種情況,各國民法都作了詳細的規定。如我國《民法通則》中對個人合伙債務(第35條第2款);企業法人聯營中的債務(第52條),保證債務(第89條第1項)等都是在立法中直接予以規定
.。連帶之債發生的第二個原因,是法律行為
.。連帶之債可由雙方法律行為設定,例如數個受遺贈人依遺囑就遺贈所附義務明示負擔連帶責任;基于.同侵權而承擔的責任
.。連帶之債的成立,一般依據一個法律行為,但不僅限于一個法律行為
.。例如第三人以明示方式對債務人的債務作出并存的債務承擔的意思表示。默示或推定是否能成立連帶之債
.。如,超過保證期間的擔保人對債權人作出的無明確承擔責任的意思表示,是否推定其仍承擔擔保責任
.。筆者認為以默示或推定的方式是不能形成連帶之債
.。在基于一個法律行為產生的連帶債務中,因各債務人均有義務履行全部債務,于債務人責任較重,因此除非有法律規定或當事人明示約定,不得為債務人設定連帶債務
.。在兩個以上的法律行為產生連帶債務的,如擔保、并存的債務承擔等,因連帶債務依附于基礎法律行為,而債權人與擔保人、并存的債務承擔人等之間的法律行為無對價,依公平原則,不能對債權人與擔保人、并存的債務承擔人科以較高的要求,故不能以默示或推定的方式確認連帶之債。
(四)、連帶之債的成立要件
連帶之債的成立要件為:..,債的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為數人
.。第二,標的須為同一
.。標的不同一不能成立連帶債務。如對同一債權人,甲負擔金錢給負,乙負擔特定物給付,丙負擔勞務給付,即不能成立連帶債務
.。關于標的是否須為可分,學者有兩種觀點
.。一為肯定說,認為既然債權人可請求某一連帶債務人為一部給付,若標的不可分,一部分給付即無從實行;另一為否定說,認為依當事人的意思各負不可分債務時,仍可成立連帶債務,只不過債權人不得請求一部分給付而已。另外,作為連帶債務的標的,并不限于積極給付,不過以消極給付(不作為)成立連帶債務的,實踐中較少。第三,須具有同一目的。結合在一起的數個債如無同一目的,即使給付內容為同一,也不能成立連帶之債。正是由于連帶之債的同一目的性,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為全部給付,或者因債務人一人與債權人發生抵銷、混同或者提存,使債務消滅時,他債務人的債務歸消滅。第四,債權人之間或者債務人之間須有連帶..
.。連帶..,是指對數個債權人之一人或數個債務人之一人發生的非個人利益的事項,對于其他債權人或債務人也產生同樣效力。例如,一債權人受領了債務人的全部給付,他債權人的債權即歸消滅;一債務人履行了全部債務,他債務人的債務歸消滅。
◆浦口債權債務律師談實體審查時應注意的問題
(一)借貸期限、利率
審理借貸案件,應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則,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限制高利率。
1、公民之間的借貸,雙方對返還期限有約定的,一般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出借人隨時可以請求返還,借款人應當根據出借人的請求及時返還;暫時無力返還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責令其分期返還。
2、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公民之間的生產經營性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生活借貸利率
.。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
3、公民之間的無息借款,有約定償還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償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未約定償還期限但經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償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應當予以準許,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出借人不能證明其催告情節的,以起訴日為催告日及利息起算日。
4、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借貸雙方對約定的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上述第2項計息。
5、公民之間的借貸,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不予保護;在借款時將利息扣除的,應當按實際出借款數計算
.。
6、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或以合法借貸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或內容(如賭博等)的,其借貸..不予保護。浦口債權債務律師指出,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民法通則》..百三十四條第三款及《關于貫徹執行〈 人民.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63條、164條的規定予以制裁。
7、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應認定為無效。借貸..無效由債權人的行為引起的,只返還本金;借貸..無效由債務人的行為引起的,除返還本金外,還應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
.。
8、公民之間因借貸外幣、臺幣發生糾紛,出借人要求以同類貨幣償還的,可以準許。借款人確無同類貨幣的,可參照償還時當地外匯調劑價折合人民幣償還
.。出借人要求償付利息的,可參照償還時中國銀行外幣儲蓄利率計息。
9、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屬于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
A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B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C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D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
微信咨詢

專業律師
微信咨詢

⊙相關內容:
·
江蘇省設立9家環境資源法庭,集中管轄環境資源案件。·
南京市江北新區法院成立·
南京市各看守所律師會見和通信規定·
最新南京市各看守所地址、電話·
南京專業律師
公司法人不占股份的規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不占股份的規定是什么我國所有的公司在經營的時候,基本都登記的有
公司法人。一般來說,對于普通老百姓可能認為公司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董事長,或者最起碼也是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其實并非如此,
公司法人有時候可能在公司當中并不占一丁點兒股份,也就是說也有可能不屬于公司當中的人員,下面我們就為您介紹
公司法人不占股份的規定是什么?一、
公司法人不占股份的規定是什么?法律對此并沒有規定。首先明確告訴您,依據《
公司法》第十三條的規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
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
子公司法人公章和公章的區別
子
公司法人公章和公章的區別是什么在日常生活當中,廣大勞動者對于公司的公章并不陌生,公司的公章一般會有專門的人員來進行保存。與此同時,公司除了有公章以外,還需要有法人章,如果公司在經營過程當中成立的有子公司的話,子公司也是具有法人章的,并且法人章和公章是有區別的。下面我們就詳細為您介紹,子
公司法人公章和公章的區別是什么?一、法人章指什么?法人章一般用在銀行業務法人章和財務章和在一起,稱為印鑒。在銀行的業務要用到。公章是代表企業,申請報告,只要對外都要蓋公章才有效。二、法人章使用對象單位主體.
合伙公司法與我國的
公司法的主要聯系區別是什么?
合伙
公司法與我國的
公司法的主要聯系區別是什么開辦一家公司,對于我們普通人來說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在想要創辦公司的時候,很多人會選擇通過與其他人共同創辦一家公司。由于創辦公司的時候是和他人一同合伙開辦的,所以說公司在進的時候就必須充分考慮到其他人的利益,與此同時,我國的合伙公司也是有著相應的
公司法來進行約束的,下面我們就為您介紹,合伙
公司法與我國的
公司法的主要聯系區別是什么?合伙
公司法與我國的
公司法的主要聯系區別是什么?一、合伙企業法相對于
公司法是特別法
公司法是規范、調整公司的設立、.
我國公司法中規定除法定情形外的連帶責任是什么?
我國
公司法中規定除法定情形外的連帶責任是什么其實,我國的公司在經營和發展的時候,需要主要了解一下我國的
公司法,因為在我國
公司法是我國現行的主要的商法之一。但是由于在實際生活過程當中,可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有些情況下,在
公司法中可能也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可以依據其他的法條對當事人追究責任,下面我們就為您介紹,我國
公司法中規定除法定情形外的連帶責任是什么?我國
公司法中規定除法定情形外的連帶責任是什么?連帶責任一公司股東濫用
公司法人及股東有限責任而逃避債務,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
公司法規定股東分紅的方法是什么?
公司法規定股東分紅的方法是什么現如今,我國企業的整體趨勢一般多為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既然是股份公司,便涉及到公司分紅的問題。公司分紅涉及到各位股東的基本利益,所以為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在我國
公司法當中對于分紅也有著明確的規定。下面我們就詳細為您介紹,
公司法規定股東分紅的方法是什么?一、
公司法規定股東分紅的方法是什么?1、以當年利潤派發現金須滿足:⑴公司當年有利潤;⑵已彌補和結轉遞延虧損;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2、以當年利潤派發新股除滿足第1項條件外.
專業律師

·南京律師
·蘇州律師
·無錫律師
·常州律師
·鎮江律師
·揚州律師
·泰州律師
·南通律師
·鹽城律師
·淮安律師
·宿遷律師
·徐州律師
·連云港律師
·南京勞動律師
·海事海商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