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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南京強制猥褻、侮辱罪律師提供專業(yè)的刑事辯護,代理強制猥褻罪、強制侮辱罪、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等刑事案件,解答強制侮辱罪的構成條件、立案標準、量刑標準和最新司法解釋、<{{nowyear}}>江蘇省及南京市最新量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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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強制猥褻、侮辱罪律師解讀罪名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強制猥褻罪是指性交以外的其他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為,例如,摸被害人乳房,摳被害人 的陰部,用性器官頂被害人臀部等,但并沒有性交的動作
.。此外,強制猥褻罪的強制程度較強奸罪要低不要求被害人達到不敢、不能、不知反抗的狀態(tài),現實中趁人 不備,突然襲擊的強摸女性胸部的行為也屬于強制的方式
.。婦女年齡的界定,并無相關司法解釋加以確定,因此在刑事司法領域,都將婦女的年齡擴大解釋為已滿14周歲,司法實踐中亦是如此。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
《刑法修正案(九)》頒布前,犯罪對象僅限于十四周歲以上的女性
.。而根據《刑法修正案(九)》,十四周歲以上的男性也可以成為本罪的犯罪對象。
猥褻兒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欲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不滿十四周歲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褻對象,表現為以刺激或滿足性欲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猥褻的手段如摳摸、舌舔、吸吮、親吻、摟抱、手淫、雞奸等行為
.。
犯本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從重處罰,聚眾或在公.場所當眾猥褻兒童的,應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從重處罰
.。
1.侮辱罪侵犯的是他人人格與名譽;
2.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侵犯的是是婦女的性的羞恥心和性自由權
.。對性的自由權與羞恥心對于婦女
而言,是一種特殊的名譽權,相對于侮辱罪是一種特別規(guī)定。
★南京強制猥褻、侮辱罪律師解讀什么是強制?
對于“強制”不能做狹義的理解,只要行為人在實施猥褻行為時被害人難以反抗即可,并不要求被害人完全喪失反抗的可能性。例如,行為人在地鐵上趁一女性不備,從背后伸手抓摸該女子的乳房,該女子反應過來后大聲呼喊,男子隨即逃離。該案中,行為人并沒有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但在其實施猥褻行為時,被害人來不及提防,且該行為明顯違背被害人意愿,應當認定為強制猥褻。但是對于偷拍女性裙底,往他人手機上發(fā)淫穢信息或者打電話時講色情語言等行為,因為不具有強制性,不能認定為強制猥褻行為。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現實中,也存在非利用外在強制的方式實施猥褻的,譬如,行為人利用被害人熟睡之際實施猥褻的;醫(yī)生在就診時以檢查為名對病人進行猥褻的。此等情形,看起來貌似不具備本罪要求的強制性,但實際上并非如此,被害人之所以沒有反抗,要么是因為熟睡中,不具有清醒的意識能力,要么是被 害人對行為的性質產生認識錯誤,沒有發(fā)現行為的真實性。但是此類行為在客觀上已明顯違背被害人的性意愿,如果被害人能夠認識到行為的性質,也會引起被害人的性厭惡感或性羞恥感。
★南京強制猥褻、侮辱罪律師解讀什么是暴力?
刑法規(guī)定的暴力、脅迫等手段是行為人為了猥褻,排除行為行使障礙的先行為,并非猥褻行為的本身要素。一般情形下被害人不可能任由行為人進行猥褻,所以行為人往往會使用強制方式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但是,當被害人因為某種主觀原因對猥褻行為沒有意識到而沒有反抗時,作為猥褻行為的先行為——強制方式就沒有實施的必要了
.。然而,客觀上對他人的性自由權的侵害并沒有減弱
.。所以,對于此類行為,應認定為強制猥褻。
對于奸淫男性的行為,只能定強制猥褻罪。而強制猥褻罪的犯罪對象為十四周歲以上的人,猥褻不滿十四周歲兒童的,定猥褻 兒童罪。可見,強制猥褻罪不限性別,男性和女性均可以成為本罪的犯罪對象。
★南京強制猥褻、侮辱罪律師以案說法--不構成強奸
1、本案中,由于沒有其他的證據,公訴機關把被害人的陳述作為主要證據來認定被告人實施了犯罪行為
.。然而被害人的陳述中本身就出現諸多疑點
.。我們知道,言辭證據是一種主觀隨意性強、穩(wěn)定性差、極富情感化的證據,將其作為定案依據證明效力相對較弱。再加上被害人的控告內容本身存在諸多疑點,因此不能將其作為認定被告犯強奸罪的主要證據。刑事案件當中不輕信口供,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定罪量刑,必須是證據確實充分的基礎上,也就是質和量兩方面的要求,既要求每一個證據是真實的,而且要求這些證據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根據這個證據鏈條得出的結論是唯一的,才能對被告人定罪量刑
.。
2、被告主觀沒有強奸的故意
.。根據我國《刑法》第236條等法律、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以其他手段,強迫婦女發(fā)生性行為。這說明構成強奸罪必須滿足兩個法定要件,一是要違背婦女意志,二是要使用了暴力
.。而判斷發(fā)生性..時是否違背了婦女的意志,要結合當時的時間、周圍環(huán)境、婦女性格、體質等各種因素進行綜合分析,不能僅以被害人的陳述定罪
.。而本案的實際情況是,被告并沒有“違背婦女意志”“強迫”婦女發(fā)生性行為的主觀故意,只是有想要與其發(fā)生性行為的故意,這兩種不同的心理狀態(tài)必須慎重甄別,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這也是本案能否成立強奸罪的關鍵。結合本案實際情況,王某是符合強制猥褻婦女罪的特征。
.的裁判結果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面對刑辯律師大量的證據以及完整的辯護思路,最終.判決被告人王某犯強制猥褻婦女罪,給予緩刑的刑事處罰。
★南京強制猥褻、侮辱罪律師、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律師以案說法
本案是因控告方在正當民事訴訟程序之外,企圖無償收回被告人夫婦住宅引起的民間糾紛,被告人沒有破壞他人人格的直接故意和主觀目的
.。
侮辱罪的犯罪客體是公民的人格、名譽,其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即積極追求破壞他人名譽的危害后果,屬于刑法上的目的犯。這種主觀上的心理態(tài)度,是構成該罪的主要社會危害性之一
.。本案中,被告人夫婦的目的僅僅是維護自己出錢建設的成果,其主觀認識僅僅是“我們蓋的房子你說走就要走啊”。被告人夫婦在此建房、居住已達十年之久,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這一事實是公開的、和平的,對于同在此地生活的控告方而言,這一建設過程也是明知的,而且還在明知狀態(tài)下收取地租多年。生活中民間糾紛不可避免,但即便發(fā)生爭議,被告人夫婦同樣享有生活安寧的權利和住宅不被侵犯的權利。在控告方提起民事訴訟后,“獨在異鄉(xiāng)為異客”的被告人夫婦積極應訴,從未到控告方家中騷擾鬧事。相反,本土本鄉(xiāng)、人多勢眾的控告方,對他人的家園“隔三差五”不期而至,而且像自己家一樣非要進門,是不是也存在不妥之處?在這一矛盾過程也許會發(fā)生口角,但被告人夫婦的目的和行為,只是守護著自己的家,而不是主動、故意去破壞李某云的人格和名譽
.。死者為大,就李某云的行為是否合法暫且不論,但要求被告人夫婦一味忍辱含垢、溫文爾雅,始終做到“讓他們搬走也不吭聲”,恐怕不近人情。法諺有云:“法律不能強人所難”,強人所難的刑法將是可怕的暴政。
總之,侮辱罪是一個以故意侵害他人人格權利為目的、以客觀上情節(jié)嚴重為構成要件的犯罪
.。只有行為人具備了這種主觀惡性,其行為之惡劣超出了社會容忍的底線,例如公然強制扒光受害人的衣物、讓被害人與尸體當眾實施猥褻,或與之相當的罪惡行徑,才能達到構成本罪的社會危害程度。“人有喜怒哀樂之情”,并非每個人在任何時候都能做到文質彬彬。溫文爾雅、忍辱含垢,是對公民高度文化素養(yǎng)的追求,而非普通百姓對社會擔負的法律義務
.。在我國社會之中,如果一張嘴幾句國罵、一抬手幾下推搡便淪為犯罪分子,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侮辱罪將成為將整個社會納入刑罰恐怖之中的的口袋罪。
★南京強制猥褻、侮辱罪律師談強奸罪和猥褻罪
本案二被告人基于尋求精神刺激這一目的、在同一時間段內強迫他人對同一行為對象先后實施強奸、狠裹行為的,符合刑法中的吸收犯成立要件,因此,應當依照吸收犯的處理原則,擇一重處罰。
一般情況下,行為人出于強奸的目的,強行與被害人發(fā)生性行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時,心有不甘,繼續(xù)實施狠衰行為,或者其強奸既遂后又繼續(xù)對同一行為對象實施狠裹行為的,此時的狠衰行為是強奸行為的自然延續(xù),當然地被強奸行為吸收,不再單獨評價
.。但在一些特殊情況下,狠襄行為雖系強奸行為的自然延續(xù),由于行為人采取的狠襄手段殘忍、性質惡劣,或者行為人強奸未遂或中止而狠裹行為既遂,相較之下,對其狠裹行為可能判處的刑罰比對其強奸行為可能判處的刑罰更重時,那么強奸行為就可能被狠衰行為所吸收了。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為人實施強制狠裹婦女行為與強奸行為的時間間隔較長,已經超過生理上二行為自然延續(xù)過程的,或者強奸對象與強制狠襄對象不是同一人的,則強奸行為與強制狠裹行為之間就不再具備吸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不符合吸收犯的成立要件,不能再按照吸收犯的處理原則擇一重處罰,而應當依照強奸罪和強制狠裹婦女罪對其實行數罪并罰。
★南京強制猥褻、侮辱罪律師、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律師以案說法
1、根據案件材料,劉某某領著被害人到醫(yī)院檢查后,在回家的路上遇見了被告人,然后將被告人送到.并報案,這時她們應該知道醫(yī)院的檢查結果,但是劉某某和被害人的多次陳述中都沒有陳述醫(yī)院檢查的結果,也沒有相應的法醫(yī)鑒定報告證實被害人“處女膜3點有裂傷”。
2、對是如何發(fā)現被告人的,被害人和劉某某說法一致,即她們從醫(yī)院檢查回家,走到固航附近時,被害人發(fā)現了被告人,確認后抓住他,然后打電話叫來黃某某和李某某幫忙
.。黃某某說“我看見劉金翠的媽劉某某把那個男的拽住了,劉某某讓我把那個人拽住她回去喊被害人”,按照了黃某某的說法,是劉某某而不是被害人發(fā)現被告人的,劉某某怎么認識被告人?對這個基本事實,為什么說法不一致?
3、《到案經過》和《破案經過》都說“犯罪嫌疑人劉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被告人至始至終都不承認口交、摳陰部的猥褻事實,“供認不諱”不知從何而來?
4、DNA檢驗報告記載:1號檢材為被害人劉某某內褲1條,2號檢材為被害人劉某某血樣1份;取1-2號檢材提取物適量,結果未檢出STR基因分型,但檢驗意見是:內褲檢出血跡,是被害人劉某某所留,不知道這兩個結論是不是矛盾的?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猥褻兒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根據疑罪從無的法律原則,不應當認定被告人猥褻兒童罪的罪名成立。辯護人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嚴謹的,懇請合議庭依法慎重對本案做出公正的判決。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
★南京強制猥褻、侮辱罪律師、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律師以案說法--事實不符
1.被告人稱由于陰莖一直沒有勃起,只是用自己的陰莖在受害人的陰道口蹭,但是一直沒有送進去,也沒有射精
.。之后,被告人聽說受害人有病就從受害人身上起來了,因為屋里黑,被告人將屋里的燈打開了,找到褲子后將衣服穿上,并隨手關掉了燈,然后就離開了受害人的屋子。被告人前后總.在受害人住處待了幾分鐘,根據被告的醉酒程度、雙方的年齡及作案時間,被告人應該沒有勃起插入的可能。
2.偵查機關委托醫(yī)院提取了受害人的血斑、內褲和陰道拭子,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并且提取了被告人的血斑
.。根據受害人在受詢問時的描述:她在出事的第二天洗了個澡,陰部里面沒有洗。如果被告人將陰莖插入半個小時左右,陰道里面就會留有殘留物,就應該鑒定出受害人的陰道內有被告人的殘留物。根據鑒定報告顯示,受害人陰道內沒有被告人的人精斑
.。綜上可知,被告人并沒有將陰莖插入受害人的陰道內。
3.根據受害人鄰居家的監(jiān)控錄像顯示(監(jiān)控時間比北京時間快29分鐘左右):被告人出入受害人家前后總.5分鐘左右,與被告人在法庭上的供述基本一致,不存在被告人在受害人處作案半個小時的可能。
★南京強制猥褻、侮辱罪律師、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律師以案說法--事實不清。
在本案的重要情節(jié)上,上訴人本人前后供述、被害人本人前后陳述以及上訴人供述與被害人陳述之間都存在明顯矛盾,仍需進一步查證,作出合理解釋
.。
首先,劉某猥褻喬某時使用的是左手還是右手
.。
辯護人注意到,被害人喬某已經是小學二年級的學生,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其應當能夠準確分辨左右手
.。上訴人劉某作為成年人,也應當準確分辨左右手。而劉某一直供述自己是用左手猥褻喬某的
.。而喬某卻說劉某是用右手摸的
.。
辯護人認為,無論是劉某還是喬某,在“左手右手”問題上均沒有說謊的必要。為弄清事實,人民.有必要查清劉仁義供述和喬某陳述出現明顯差異的原因
.。
其次,劉某猥褻喬某的方式需要進一步查明。
辯護人注意到,劉某在一審庭審前的大多數供述以及一審庭審中前期供述均稱是將小女孩抱在腿上就行猥褻的。但一審庭審中后期卻說“當時我們三個人都在那站著,沒有抱在腿上,當時給小男孩要遙控器,正好彎腰?!憋@然,劉某的兩種說法存在極大差異
.。
另外,從喬某的《詢問筆錄》上可以看出,喬某先期陳述“把我抱到他家的沙發(fā)上……”,只是在詢問人員強調“那個男的摸你的時候你是在沙發(fā)嗎?”,喬某才說“他當時摸我時我被他抱在腿上。”辯護人認為,喬某的回答不排除有誘導因素的存在
.。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
辯護人認為,具體如何猥褻不影響本案的定性和量刑,但劉某當庭改變供述以及喬某前后陳述的矛盾需要合理排除
.。
★南京強制猥褻、侮辱罪律師、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律師以案說法--無罪
一審階段控方的指控成立,一審判決所認定的事實成立,應當滿足如下三個實質性條件,但本案事實無法滿足,只能得出陳某某無罪的結論
.。
首先,陳某某在講臺上或教室中間學生座位旁“猥褻”班上女生時,全班所有的男女學生,特別是被“猥褻”學生周圍的男女學生,都在座位上“低頭”寫作業(yè)或做考卷題目等,從未關注、留意陳某某,從未有任何異常舉動
.。但是,小學生的天性是相對活躍的,注意力是比較難持續(xù)集中的,而教師始終是班級教學活動的“焦點”所在,總有學生時不時留意教師的一舉一動。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
其次,陳某某“猥褻”涉案女生時,每次都“幸運”無比,從不被班上女生發(fā)現,從不被班上男生發(fā)現,從不被其他教師或領導等成年人發(fā)現。但是,根據控方所指控的事實,陳某某“作案”數十次以上,一年多時間里持續(xù)作案,但案發(fā)前竟然無一人發(fā)現,這明顯是違背生活常理的
.。
最后,陳某某所教班級.23名學生,其中女生16名,陳某某被指控“猥褻”了16名女生中的15名。但值得懷疑的是,案發(fā)前所有女生都一致“保持沉默”,連一審判決所認定“知情”的唯一男生也保持沉默
.。本案案發(fā)前,唯一知情男生和涉案女生思想如此同一,一致為陳某某被指控的“犯罪行為”保密。而涉案女生曾某瀅奶奶“控告”陳某某猥褻、偵查人員介入本案后,所有涉案女生及唯一“知情”男生,又一致指認陳某某猥褻班上女生。嚴重不符合常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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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輕微傷如何處理可以考慮跟對方協(xié)商處理
交通事故輕微傷如何處理可以考慮跟對方協(xié)商處理。
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大致可分為以下六個流程: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
管轄范圍予以立案。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3、責任認定。在查清
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
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
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guī)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
訴訟時效中斷報案需要承擔怎樣的法律后果 訴訟時效中斷報案需要承擔怎樣的法律后果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果。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發(fā)生后,已經過的時效期間歸于無效,中斷事由存續(xù)期間,時效不進行,中斷事由終止時,重新計算時效期間。但如何確認中斷事由的終止,因事由的性質有別而有所不同:(1)因請求或同意中斷時效的,書面通知應以到達相對人時為事由終止;口頭通知應以相對人了解時為事由終止。在時效期間重新起算后,權利人再次請求或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可再次中斷。(2)因提
起訴訟或仲裁中斷時效的,應于訴訟終結或
法院作出裁判時為事由終止;權利人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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