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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南京公司糾紛律師精通經濟合同糾紛、公司股權及公司收并購實務、企業法律顧問、大宗不動產交易、建筑工程款清收及索賠與反索賠等訴訟與非訴業務。
★南京公司糾紛律師談公司建立管理流程的必要性
無論是集團公司還是新建立的公司,開始的創業基礎是非常關鍵,建立完善的管理體系是必需的。
那么如何建立企業各環節的流程,搭起公司各環節的橋梁,架起與戰略匹配的組織框架,使企業上下溝通流暢,準確真實的將信息傳遞到每一個部門及個人,從而促使公司不斷地發展,實現企業價值的 化;但是這些需要很多方面的努力,例如,企業要解決戰略目標無法分解、企業總體壓力無法傳遞下基層、業績不能按時達成、業務進程不能把握、市場開拓力不強、人員流動性大、各部門溝通不暢、成本無法控制、勞資..緊張等等現狀。
問題的存在覆蓋到企業的方方面面,當然其解決辦法也就不是單憑依靠咨詢管理公司或者是導入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就能解決。而應是在根據企業的現實和戰略目標,整合員工與各種資源,發動企業投入一個清楚而動人的新興產業某某,激發組織向一流的績效挑戰
.。 對企業目標、眾多的技術細節需要管理、執行和實現。公司要實施管理流程體系,面對的是極具挑戰性的變革目標和頭緒眾多的變革任務,指導規范演變過程有序而優質地進行,需要一個行之有效的管理操作方法
.。
解決之道專心致力于“挖掘企業Y某某的能力,資源如何運用,如何點燃員工的熱情”三個環節
.。
★南京公司糾紛律師談企業法律風險:
法律風險存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伴隨著企業的整個生命周期,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企業設立中的法律風險:在設立企業的過程中,企業的發起人是否對擬設立的企業進行充分的法律設計,是否完全履行了設立企業的義務,以及發起人本身是否具有相應的法律資格等
.。
(二)合同法律風險:指在合同訂立、生效、履行、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的確定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利益損害或損失的可能性。合同風險是企業經營過程中的主要風險之一。
(三)企業并購法律風險:企業并購的法律風險主要表現在企業兼并中。企業兼并涉及公司法、競爭法、稅收法、知識產權法等法律法規,且操作復雜,潛在的法律風險較高
.。
(四)知識產權法律風險:知識產權是蘊涵創造力和智慧結晶的成果,其客體是一種非物質形態的特殊財產,要求相關法律給予特別規定
.。很多企業沒有意識到或沒有關注知識產權的深入保護,從法律風險的解決成本看,避免他人制造侵權產品比事后索賠更為經濟
.。
(五)人力資源管理法律風險: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過程各個環節中,從招聘開始,面試、錄用、使用、簽訂勞動合同、員工的待遇問題直至員工離職這一系列流程中,都有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的約束,企業的任何不遵守法律的行為都有可能給企業帶來勞動糾紛,都有可能給企業造成不良影響
.。
(六)其它法律風險: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還會因為自身的不規范行為及外界的行為,可能受到工商、稅務、環保等行政管制風險,各種侵權糾紛等法律風險
.。
★南京公司糾紛律師談可撤銷合同的范圍
可撤銷合同的范圍應限定為意思表示不真實合同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所謂“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產生錯誤的認識,致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真實意思相違背,并造成較大損失的,可以認定為重大誤解
.。
(2)是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按照我國的司法解釋,顯失公平是指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者利用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的民事行為
.。
(3)是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訂立的合同.在受欺詐、受脅迫的情況下所訂立的合同,明顯違背我國民法的自愿原則:一方當事人稱對方處于危難之機,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迫使對方作出不真實的意思表示而簽訂的合同,嚴重損害對方利益的,用于乘人之危而訂立的合同。
對上述三個方面,利益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欺詐,是行為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脅迫是指以給對方或親友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對方作出違背真實意思的行為。
★南京公司糾紛律師談簽訂國際貿易合同應注意什么
1、包裝條款不能太籠統。
在一些合同中,包裝條款僅寫明標準出口包裝,這是一個較為籠統的概念。界定包裝是否符合標準出口包裝的要求,在國際上也沒有統一的標準,因此,國外一些出口商在這方面大作文章,偷工減料,以減少包裝成本。
訂立合同的包裝條款,應對必須使用的包裝物料、包裝方式、包裝費用及運輸標志作出明確規定,對發貨人進行有效的約束,避免貨物殘損。
2、慎重采用憑樣品成交
.。
憑樣品買賣系指交易雙方約定以樣品作為最后的交貨依據。憑樣品買賣一般是采用標準樣品來表示貨物的品質,而整批貨物很難做到百分之百與其一致,故此種方法用于一些不易準確描述貨物質量的情況比較適宜,例如皮革制品。對于組成成份、檢驗標準可以明確表示的商品,如化工產品,就不大適宜, 在合同中對貨物規格、種類、成份和檢驗標準作一規定,以避免貿易糾紛
.。
3、商檢條款應嚴密。
根據《商檢法》第六條的規定,對于在法定檢驗范圍之外的商品,可以依照對外貿易合同約定的檢驗標準由商檢機構檢驗,檢驗結果可以作為支付與接受貨物的重要依據。在對外貿易中,由于簽訂合同時漏訂商檢條款,或者是在商檢條款中,對商品檢驗的時間、地點、人員、標準及索賠期規定不明確,給外方鉆了空子,造成經濟損失
.。
★南京公司糾紛律師談特定票據債務人的對人抗辯權的行使條件
《票據法》第13條第2款所規定的“不履行約定義務”實際上是當事人之間的原因..。而所能抗辯的人是“與自己有直接債權債務..”。票據雖然屬于無因證券,票據..與原因..是分離的,但在存在著原因..的直接當事人之間,票據債權債務..的存在與履行,仍然應以有關票據原因的合法、有效存在為前提
.。即在票據權利人能夠主張其票據上的權利時,而票據義務人能夠主張票據外權利時,基于這種權利行使上的..,該票據義務人則可以該原因..提出抗辯屬于這種類型的抗辯。理由具體包括:
1、 以欠缺原因..為理由而主張的抗辯
在欠缺原因..時,票據..雖不會因此而當然消滅,但在該種情形下,直接當事人之間發生的票據..被認為是明顯地違背民法中的誠實信用原則,故票據法一般都賦予票據債務人對其直接當事人以抗辯的權利。
2、 以原因..非法為理由而主張的抗辯
在特定的票據債務人欠缺合法有效的票據原因的情形下,其對除直接相對人以外的其他持票人,仍然應基于相應的票據行為而承擔有關的票據責任,但對其直接相對人以持票人的身份向其主張票據權利時,該票據債務人即可以他們之間的原因..不合法而主張。
3、 出票人或背書人在票據上了“不得轉讓”字樣
根據我《票據法》第27條第2款的規定,出票人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票據不得轉讓
.?!镀睋ā返?4條規定了背書人在票據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效力
.。
4、 基于當事人之間特別約定的抗辯
這種抗辯是指票據的直接當事人之間對于票據的簽發或轉讓有特別約定,若持票人違背該項特別約定時,則票據債務人可以此為由主張抗辯
.。
★南京公司糾紛律師談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否需要支付一個月工資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否需要支付一個月工資在實踐中,不少用人單位在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時,也多給員工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其實,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需要提前通知勞動者,因此,也不需要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通知金。當然,雙方達成一致,以用人單位多支付一個月工資為條件,員工才同意解除,這種約定也是有效的
.。只要協商一致,可以馬上解除勞動..,也可以協商勞動合同再履行一段時間后解除,即對于勞動..的解除時間,雙方可以以約定的方式進行設定,解除日可以是協商當日,也可以是協商日后的某一天。
★南京公司糾紛律師談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
工資支付的項目,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但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于工資范圍:(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 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它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 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南京公司糾紛律師談違約責任承擔的方式
合同法規定違約責任法律制度的目的在于維護守約方當事人的合同權利,包括繼續履行、違約金、定金、損害賠償。繼續履行也稱為強制實際履行,是指違約方根據對方當事人的請求,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違約金是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一方違約時應當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定金,定金是指合同一方當事人根據合同的約定,預先付給另一方當事人一定數額的金額,以保證合同的履行,是作為債權擔保而存在的。損害賠償,是指違約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依法和依據合同的規定而應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
.。
★南京公司糾紛律師談合同違約索賠
合同違約索賠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當事人約定違約金應當注意哪些事項?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當事人約定違約金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違約金的形式
違約金的形式包括約定具體的違約金數額和違約賠償損失的計算方式兩種。
(2)違約金應體現補償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現行立法承認違約金具有補償性和懲罰性多重屬性,以補償性為主、懲罰性為輔。這樣,既維護了守約人的利益,也兼顧了違約人的利益,體現了公平原則;違約金的功能在于使守約方因對方違約而造成的損失或失去的利益得以補償和實現;有關違約條款主要是用來調整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分配,力求做到公平,主要目的絕非在于懲罰違約方
.。因此,違約金責任作為一種財產責任,其本質意義首先在于對守約方的補償,其次才表現為對違約方的懲罰和制裁。
(3)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處理辦法
根據《合同法》第114條的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br> 需要強調的是,違約金的高低是應當事人的申請由.或仲裁機構被動進行審查的
.。如果當事人沒有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對違約金的調整申請,則審理機構不主動干預
.。我們認為,為保險以及公平起見,建議在約定違約金比例時通過設定上限等方式防止違約責任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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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直接簽20年能毀約嗎
合同直接簽20年能毀約嗎可以毀約的,支付
違約金,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吨腥A人民百共和國
合同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第一百一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義務或者履行
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度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
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
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
合同一方訂立
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
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問》相關法條:第一百一十一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義務或者履行.
夫妻離婚什么是個人債務
夫妻
離婚什么是個人債務一、夫妻
離婚什么是個人債務夫妻個人債務,是指夫妻單獨一方所負的債務。這種夫妻一方單獨所負的債務,既可以發生在夫妻登記之前,也可以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按照不同的標準,可以分為四類:一是按結婚時間劃分;二是按雙方是否達成共識為標準;三是按債務的性質為標準;四是按個人債務的內容和成因來劃分。二、
離婚后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的區別是什么1、存續的期間不同夫妻個人債務是個人單獨承擔的債務,其可存在于夫妻結婚前,也可存在于婚姻存續期間和
離婚后;而夫妻共同債務只存.
簽訂暑假工合同毀約怎么賠償
簽訂暑假工
合同毀約怎么賠償是不需要進行任何賠償的。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
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
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
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二、暑期工要簽勞動
合同嗎勞動
合同,是用人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組織)同勞動者之間確定勞動關系,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
協議。暑假工需要簽
合同,以保障自身合法權益。1.
公證處代寫遺囑書需要多少錢? 公證處代寫遺囑書需要多少錢?一、公證處代寫遺囑書需要多少錢?遺囑公證費用各地不盡相同,遺囑公證收費大約在200元-500元之間。遺囑屬于一種個人聲明,不發生財產轉移的效力。遺囑在立遺囑人去世后生效,繼承人需憑遺囑辦理繼承權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到房管局轉名。二、公證遺囑辦理手續是怎么樣的?1、立遺囑人提出申請立遺囑人必須親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托他人辦理,申請遺囑公證要填寫公證申請表;申請表的內容包括:(1)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
一、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未過戶能毀約嗎?
一、房屋買賣
合同成立未過戶能毀約嗎?1、根據《民法典》等法律相關規定:
違約方應承擔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義務或者履行
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
違約責任。2、因此你所說的情形,你可以反悔,但是需要承擔
違約責任。3、根據《民法典》,房屋的所有權發生轉移,必須以登記為要件,如果房屋還沒有辦理登記過戶,房屋的所有權是沒有轉移的,也就是說,房屋還是出賣人所有。4、但是,根據民法典,買賣
合同是成立的,如果出賣人不想賣房屋,則構成了
合同的
違約,需要承擔
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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