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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南京拆遷律師辦理房屋拆遷、土地征收、房地產糾紛等拆遷相關法律事務,擅長辦理土地征用、房屋拆遷、拆遷安置、拆遷補償等案件。
●南京拆遷律師談房屋拆遷基本程序:
1、調查核實。
拆遷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房管站抄錄征地范圍內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產情況,按表格逐一登記,并上門大量核實
.。
2、逐戶走訪。
拆遷人應成立拆遷小組,對所有的被拆遷人逐戶走訪,全面進行宣傳接觸,了解被拆遷人的拆遷安置愿望。
3、編制拆遷計劃。
根據調查核實的情況以及國家、地方有關拆遷的法律規定,及時編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確定拆遷時間、拆遷步驟和拆遷形式。
4、申請拆遷。
拆遷人持有關的國家批文、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向當地拆遷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申查批準并領到拆遷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拆遷
.。
5、發出拆遷公告。
拆遷許可證一經批準發放,拆遷主管機關應將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時應作好房屋拆遷的宣傳、解釋工作
.。
6、簽訂協議。
在公告規定的時限內,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按國家和本地區關于安置、補償的有關規定在自愿、有償的基礎上簽訂協議書
.。協議應明確補償辦法和數額、安置面積和地點、搬遷過渡方式和時限以及違約責任等
.。協議經雙方同意,可送拆遷主管機關備案和公證機關公證。
7、實施拆遷
.。
被拆遷人搬遷后,拆遷人應及時在批準的拆遷范圍和期限內實施拆遷。
●南京拆遷律師談拆遷貨幣補償計算方法
拆遷補償中認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標明的面積為準;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但具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建房文件的,按照批準的建筑面積認定。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
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十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
.。對利用宅基地內自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并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的,北京拆遷律師拆遷人除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予以補償、安置外,還應當適當補償停產、停業的經濟損失。其中,征地拆遷房屋的經濟損失補償標準,由區、縣人民政府規定;占地拆遷房屋的經濟損失補償標準,由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規定并報區、縣人民政府備案。
●南京拆遷律師談什么是“違章建筑”
在《城鄉規劃法》中,對違章建筑的強制拆除的授權性規定集中體現于兩條
.。
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理解該規定的要旨在于,鄉、鎮人民政府既是作出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等行政決定的主體,也是直接實施強制拆除活動的主體。
第六十八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該條規定旨在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只是作出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等行政決定的主體,而對于直接實施強制拆除活動的主體,須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請注意前處的決定、執行是兩個單位的行政行為)另外此處的“有關部門”實踐中有各種情形,如城市管理局、綜合執法局、城建部門所屬執法大隊乃至少數地方公安部門參與.同組織實施;此處的“責成”程序實踐中也各有不同,有的以規范性文件加以明確,有的就個案作出責成決定,有的表現為內部行政程序,有的同時產生外化效果,有的直接以政府名義催告當事人或者作出帶有責成內容的強制執行決定,等等
.。
南京拆遷律師提醒:行政機關如果因拆違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人民.能夠提供司法保護與救濟
.。
概括地講,人民.對拆違涉及的行政侵權可以在三個環節發揮司法保護作用。
..個環節,行政機關以當事人違反城鄉規劃法為由作出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限期拆除等決定后,當事人有權向人民.提起行政訴訟
.。
第二個環節,在限期改正、限期拆除等決定作出后,強制拆除活動進行前,行政機關如果依照行政強制法作出強制執行決定,當事人有權提起行政訴訟
.。
第三個環節,當事人針對行政機關實施的強制拆除行為本身也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強制拆除行為作為一種行政行為具有可訴性,即使對違法建筑物、設施、構筑物等的行政處罰決定和強制執行決定本身合法有效,也可能存在實施主體不適格,執行對象錯誤,擅自擴大執行范圍,沒有采取適當的動產登記、封存、保管等措施,造成被執行人或其他人合法財產損失,以及違反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在夜間或法定節假日實施,或者對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實施等情形,當事人對此可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或行政賠償訴訟
.。
通過本律師團隊長期經驗的積累,對于被拆遷人如何合法的應對拆遷程序,以達到爭取合理拆遷補償的目的,還是有一定技巧和方法的,如需幫助可聯系我們,
●南京拆遷律師談被拆遷人對拆遷評估價格不服怎么辦?
被拆遷人對評估結果不服是拆遷律師工作當中最常見的,通常都是被拆遷人認為該結果不能反映自己房產的真實價值。被拆遷人對評估結果不服,應當如何解決呢?南京拆遷律師提供以下方案:
1、拆遷當事人對估價報告有疑問的,可以向估價機構咨詢。估價機構應當向其解釋拆遷估價的依據、原則、程序、方法、參數選取和估價結果產生的過程
.。
2、拆遷當事人對估價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估價報告之日起5日內,可以向原估價機構書面申請復核估價,也可以另行委托估價機構評估。
3、拆遷當事人向原估價機構申請復核估價的,該估價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復核估價申請之日起5日內給予答復。估價結果改變的,應當重新出具估價報告;估價結果沒有改變的,出具書面通知。拆遷當事人另行委托估價機構評估的,受托估價機構應當在10日內出具估價報告。
4、拆遷當事人對原估價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或者另行委托估價的結果與原估價結果有差異且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自收到復核結果或者另行委托估價機構出具的估價報告之日起5日內,可以向估價..委員會申請技術鑒定
.。
5、估價..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鑒定的估價報告的估價依據、估價技術路線、估價方法選用、參數選取、估價結果確定方式等估價技術問題出具書面鑒定意見
.。南京拆遷律師認為,估價報告不存在技術問題的,應維持估價報告;估價報告存在技術問題的,估價機構應當改正錯誤,重新出具估價報告。
6、估價..委員會應當由 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及房地產、城市規劃、法律等方面..組成。受理拆遷估價技術鑒定后,估價..委員會應當指派3人以上(含3人)單數成員組成鑒定組,處理拆遷估價技術鑒定事宜。鑒定組成員與原估價機構、拆遷當事人有利害..或者是拆遷當事人的,應當回避。應當回避而未回避的,其鑒定意見或者估價結果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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