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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2017年)相關規定,關于詐騙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詐騙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較大"起點 5000元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數額達到3000元以上的,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詐騙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詐騙數額每增加1500元,電信網絡詐騙每增加900 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
(2)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詐騙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 5萬元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數額達到3萬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詐騙公私財物數額滿 4萬元不滿5 萬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①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②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③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④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⑤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蛘咂渌麌乐睾蠊?;⑤
⑥屬于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
電信網絡詐騙公私財物數額滿 2.4萬元不滿3萬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①造成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后果的;
②冒充司法機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詐騙的;
③組織、指揮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的;
④在境外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
⑤曾因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曾因電信網絡詐騙受過行政處罰的;
⑥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或者詐騙重病患者及其親屬財物的;
⑦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的;
⑧以賑災、募捐等社會公益、慈善名義實施詐騙的;
⑨利用電話追呼系統等技術手段嚴重干擾公安機關等部門工作的;
⑩利用"釣魚.."鏈接、"木馬"程序鏈接、網絡滲透等隱蔽技術手段實施詐騙的[www.hbhongyijixie.com]。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詐騙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中法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犯罪數額每增加 6000 元,電信詐騙犯罪數額每增加3 500 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
(2)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詐騙或電信網絡詐騙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 50萬元,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2)詐騙公私財物數額滿 40萬元不滿 50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起點∶
①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②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③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④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⑤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蛘咂渌麌乐睾蠊?;
⑥屬于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
電信網絡詐騙公私財物數額滿 40萬元不滿 50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起點∶
①造成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后果的;
②冒充司法機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詐騙的;
③組織、指揮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的;
④在境外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
⑤曾因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曾因電信網絡詐騙受過行政處罰的;
⑥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或者詐騙重病患者及其親屬財物的;
⑦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的;以賑災、募捐等社會公益、慈善名義實施詐騙的;
⑧利用電話追呼系統等技術手段嚴重干擾公安機關等部門工作的;
⑨利用"釣魚.."鏈接、"木馬"程序鏈接、網絡滲透等隱蔽技術手段實施詐騙的。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詐騙數額等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犯罪數額每增加5萬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
(2)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重處罰,但同時具有兩種以上情形的,累計不得超過基準刑的百分之100。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蛘咂渌麌乐睾蠊?。每再增加一種情形,可以增加基準刑的百分之20以下;
(2)多次實施詐騙的,增加基準刑的百分之20以下;
(3)為吸毒、賭博等違法活動而詐騙的,增加基準刑的百分之20以下;
(4)其他可以從重的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寬處罰∶
(1)在案發前自動歸還財物的,根據歸還情況,減少基準刑的百分之30以下;
(2)確因生活所迫、學習、治病急需而詐騙的,減少基準刑的百分之20以下;
(3)詐騙近親屬財物,近親屬諒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應當減少基準刑的百分之20-50以下;
(4)其他可以從寬處罰的情形[www.hbhongyijixie.com]。
6.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際騙得財物的,以詐騙罪(既遂)定罪處罰。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未遂)定罪處罰∶
(1)發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的,或者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聯網上發布詐騙信息,頁面瀏覽量累計五千次以上的。
具有上述情形,數量達到相應標準十倍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7.對于詐騙犯罪部分既有既遂、又有未遂,以既遂部分確定基準刑的,根據未遂部分犯罪行為的實行程度、造成損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況,可以增加基準刑的百分之30以下;以未遂部分確定基準刑的,根據既遂部分犯罪行為造成損害的大小等情況,可以增加基準刑的百分之40以下。
注∶ 甘肅省詐騙罪數額較大起點為5000元;巨大起點為5萬元;特別巨大起點為50萬元[www.hbhongyijixi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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