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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羅某向岳陽某.起訴被告某學校,要求被告某學校償還原告羅某借款74萬元及利息,被告某學校委托了仇伶律師參加庭審。
在庭審法官核實原告羅某身份時,仇伶律師發現到庭的羅某面相較老,與起訴狀中原告羅某的身份信息顯示是1972年生人不符,仇伶律師當即要求查驗到庭的原告羅某的身份證,到庭的原告羅某拿出身份證,顯示到庭的原告羅某是1957年生人,仇伶律師向法官提出對原告身份有異議,到庭的原告羅某的代理人馬上向法官提出申請撤訴,法官也表示同意到庭的原告羅某的代理人的意見,本案按撤訴處理。
因仇伶律師對法律掌握得較熟練,向法官提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條:“經查明屬于虛假民間借貸訴訟,原告申請撤訴的,人民法院不予準許,并應當根據民事訴訟法..百一十二條之規定,判決駁回其請求,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惡意制造、參與虛假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百一十一條、..百一十二條和..百一十三條之規定,依法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www.hbhongyijixie.com]。”,本案為虛假的民間借貸訴訟,對原告羅某申請撤訴,.應不予準許,應判決駁回起訴,并對參與虛假訴訟的訴訟參與人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移送有管轄權的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合議庭合議后,認為:庭審中到庭的羅某身份信息與起訴書所列的原告羅某身份信息不符,不能認定起訴書所列的原告羅某與本案有直接利害..,應予駁回。依照《民事訴訟法》..百一十九條第(一)項、..百五十四條第(三)項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零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裁定駁回本裁定書所列原告羅某的起訴。
.裁定后,原告羅某未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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