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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5年10月4日晚上8點左右,F(xiàn)某駕駛一輛黑色越野車從綿竹城區(qū)出發(fā)(黑色越野車系王某所有,后借給了W某,X某某[www.hbhongyijixie.com]。),按照W某等人要求將一個用貼瓷盆盛裝的液態(tài)x品物質(zhì)運輸至德陽,車輛行駛至綿竹市某公路開發(fā)區(qū)路段時被綿竹.交警查獲。現(xiàn)場從F某駕駛的副駕駛踏板處搜出疑似液態(tài)x品物質(zhì)凈重603.5克,從F某褲包內(nèi)搜出疑似x品晶狀體物質(zhì)5克。經(jīng)鑒定,疑似液態(tài)x品物質(zhì)、疑似x品晶狀體物質(zhì)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疑似液態(tài)x品物質(zhì)甲基苯丙胺含量百分之47.38。
.指控F某犯運輸x品罪。
辯護人對被告人的罪名和基本事實無異議。
F某和辯護人均認為F某是受人控制和脅迫才參與運輸x品。
在質(zhì)證環(huán)節(jié),辯護人向法庭陳述了F某受到脅迫的事實:
1、F某被抓獲時,從黑色越野車上下來另外1名男子,在F某被擋獲的瞬間逃走,能夠證實F某受到了脅迫,且沒有逃跑;
2、扣押決定書扣押證實F某身上沒有任何財物,因為被W某等人沒收了;
3、F某自己的供述及證人的證言說明F某被關(guān)押的事實,受到了脅迫、控制;
4、辯護人還出示了F某的信用卡還款明細,以證實F某的信用卡被W某等人透支。
除此之外,辯護人還就被告人F某具有法定或酌定的從輕、減輕處罰的量刑情節(jié)向法庭發(fā)表了辯護意見。
【一審.認為】
1、還款明細沒有公章,無法證明信用卡是被W某等人透支的;
2、有證據(jù)證實F某在眉山市有被控制的跡象,但有細節(jié)說明此事在眉山就已經(jīng)了結(jié);F某在綿竹曾一個人開車,自己去買過吃的等細節(jié)上看,F(xiàn)某被控制的程度不高;
3、F某的供述中沒有陳述來到綿竹后,W某等人還有毆打、拘禁的行為,也沒有其他證據(jù)證實W某等人有明顯的強迫F某運輸x品的行為與舉措,即除了被告人自己的說法外,沒有相應的證據(jù)能夠佐證F某是被脅迫參與運輸x品的。
對以上證據(jù)及辯護意見不予采納。對辯護人提出的被告人有酌情從輕處罰的量刑情節(jié)予以采納。
【一審判決結(jié)果】
被告人F某犯運輸x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25000元[www.hbhongyijixie.com]。
【上訴】
一審宣判后,F(xiàn)某不服,提出上訴。二審仍然委托一審承辦律師為其辯護,可見F某及其家屬對律師是非常認可的。
上訴理由:F某系脅從犯,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德陽市人民法院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量刑適當,建議德陽市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后,經(jīng)查閱卷宗材料,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中法網(wǎng)]。
【中院認為】
從抓獲經(jīng)過及車輛通行照片等證據(jù)能夠證實:F某被擋獲時,從其所駕駛的黑色越野車副駕駛還下來了一名男子,后該男子以打 為由,迅速上了一輛從后方過來的寶馬汽車逃走。證人王某某的證言、車輛信息及借條能夠證實:黑色越野車于2015年9月25日借給了W某、X某某。上訴人F某的辯解其是受W某等人的安排參與的運x,其辯解能夠有上述證據(jù)的印證。基于疑點利益歸于被告原則,應當認定F某是本案運輸x品的從犯。
【中院改判】
一、撤銷綿竹市人民法院(2016)川0xxx刑初xx號判決,即“被告人F某犯運輸x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25000元。”
二、被告人付鋼犯運輸x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20000元。
三、對本案查獲的x品予以沒收。
本案承辦律師系 刑事案件律師,實務經(jīng)驗非常豐富,辦理過多起x品案件。
本團隊主要辦理各類刑事案件,包括x品犯罪、暴力犯罪、職務犯罪、經(jīng)濟犯罪。絕不當戲精,只要接受委托必定全力以赴,這是對當事人最基本的承諾。勤勉盡責務實,用一個又一個免予刑事處罰、緩刑、從輕、減輕處罰的案件結(jié)果回饋當事人。
【后記】
x品的數(shù)量以查證屬實的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x品的數(shù)量計算,不以純度折算。本案中查證屬實的x品數(shù)量為603.5克,被告人最終獲刑十年,被告人本人及家屬對律師工作非常滿意。
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 .審理x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中指出:“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對于x品的數(shù)量不以純度折算。但對于查獲的x品有證據(jù)證明大量摻假,經(jīng)鑒定查明x品含量極少,確有大量摻假成分的,在處刑時應酌情考慮。特別是摻假之后x品數(shù)量才達到判處死刑的標準的,對被告人可不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www.hbhongyijixie.com]。為掩護運輸而將x品融入其它物品中,不應將其它物品計入x品的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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