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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債務處理律師專業代理疑難棘手債務、欠款案件的訴訟、強制執行.對債務明確,持有借條、欠條、生效法律文書或.執行中止的案件,采取與債務人友好協商,督促債務人履行義務。
建議網友不要聽信媒體上刊登的討債公司的宣傳,我國法律并不允許公司從事討債業務經營,討債公司與客戶的協議不能得到法律保護。我們多次碰到客戶委托討債公司后,錢沒有要到,反而欠討債公司一筆所謂調查費。由于討債的人員中魚龍混雜,開始講不收前期費用,后面卻又向客戶要差旅費,客戶往往被逼無奈,只好拿錢消災。
南京債務處理律師說法:
有兩件事情讓住市民王女士后悔。..件是他把多年積蓄借給朋友,結果討了3年的債一直討不回來,另一件是他請討債公司來幫忙要錢,結果債討到了一部分,錢卻永遠無法拿回來了。
經過這幾年的討債之后,王女士開始打聽可否通過法律途徑討回這筆辛苦錢,可是得知執行起來可能持續時間比較長。5月12日這天他隨意翻看了一張當天的報紙,突然在一張報紙分類廣告中發現了這么一條很奇怪的廣告:“為您高效清理債務,提供理財服務。”王就像找到了根救命稻草一樣,覺得這也許可以幫他把8000元要回來。隨即王就打了廣告上提供的手機號碼,接電話的是一個男子,在聽完王講述的情況后那名男子很干脆地表示,他肯定會幫王把債給討回來,具體合作細節雙方約好改日面談。
三天后的一個下午,王來到約好的地點等待,等來了一輛里面有3個人的桑塔納2000,其中一個自稱姓劉的男子就問王有沒有帶孫當初寫的欠條,在得到肯定的答復后劉告訴王先生,他們討債必須得到王的書面委托,而收費則是每討回1萬元的債收取500元的勞務費。王毫不猶豫地答應了劉的要求,立刻就寫了一份全權委托劉向孫討債的委托書,隨后就帶著劉一行去找孫討債。找到孫后,王表示已經委托劉討債了,孫立刻表示他不會賴賬,劉后來和孫單獨談了一會后留下話來,說31日之前孫必須把錢還清。隨后王就和劉各自回去了。
上月底,王因為有事沒能去成孫處,當晚就打電話給劉詢問討債情況,劉很氣憤地說當天孫以老婆在交通事故中受傷等理由表示還是沒錢還。而王再打電話給孫的時候,孫也十分氣憤,說劉開了一輛車帶了好幾個人到孫的飯店里鬧事威脅,車上還有警燈,最后他就先還了3000元給劉。而且孫提出要劉寫個收條,也被惡狠狠地拒絕,最后劉只是在欠條上加了一句“已還3000”。
這個情況讓王大吃一驚,他趕緊再給劉打電話,但劉始終堅持說根本沒有收到一分錢,這時劉才想起他除了知道劉的手機號碼外,對于劉的身份證明、家庭住址、工作單位地址等一切都一無所知。王第二天又去了孫的飯店詢問究竟,這才知道劉告訴孫,那筆賬以后就是劉來要錢了,而且還不許孫告訴王情況。王沒有辦法,只得再打電話給劉要求終止委托并想要回劉已經收去的3000元,結果劉反而將王大罵一通:“兄弟們為了這件事情忙前忙后的,你也不出去打聽一下市場行情,這錢你還想要回去?”
債務人孫先生,他對于債務問題不否認,但對記者問起有關劉的事情就不敢多說什么,只是對王所描述的情況予以默認,比如劉要錢時完全就是一副黑社會作風,動不動就揚言要打人和砸東西,還恐嚇孫說他是從“山上”下來的,讓孫老實點。對于讓討債公司討債的事情,王先生后悔不迭:“這3000元就這樣打了水漂,唯一慶幸的是劉沒有把8000元全部要走,否則我恐怕一分錢都別想要得回來。”之后王趕緊又給孫寫了一份書面材料,聲明他對劉的委托作廢,如果劉還敢來要錢的話就讓孫報警處理。
■刊登“討債”廣告的報紙表示毫不知情
而在這之后,王先生就再也找不到劉了。情急之下,他和刊登廣告的南京某報聯系,結果廣告部工作人員表示,“討債”廣告由一個廣告公司提供來的,然而等王好不容易問到那個廣告公司的電話號碼打過去時,始終無人接聽。
雖然這件事情到這一步算是告一段落了,但王先生還不斷詢問記者,他能要回被劉拿去的3000元嗎?在這件事情中王主動委托劉討債形成一種雙方之間的民事..,公安機關無法以刑事、詐騙嫌疑等理由對劉進行調查處理,其次現在欠條和王寫給劉的委托書都在劉手里,王已經沒有有力證據證明劉是幫他向孫討債,而孫沒有拿到收條也無法證明曾經給過3000元錢,即使通過民事司法程序也沒有辦法挽回王的損失[中法網]。另一方面,對于討債公司本身是否合法,有關人士表示我國現有法規對此還缺乏具體的規定,因此很難界定。就王先生身上發生的事情,提醒市民,不能隨便委托這些來路不明的人處理自己的經濟糾紛,即使由于種種原因必須委托處理,也應當與委托人之間建立完善合法的書面合同,否則出現了問題產生損失只能是自認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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