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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公司利用法人人格獨立規避執行的各種方式
(一)虛假設立公司,濫用法人人格。虛假設立公司,在實踐中主要包括:1.虛假出資,即應當繳納出資而未繳納或者交納出資
后抽逃資金的行為,其實質是對公司資本維持原則的違反和對法人的債權人的欺詐;2.出資不足,當公司股東未足額繳納資本時,
不僅應負資本填補義務,其他股東亦應對該出資人未交付的出資負連帶責任;3.虛設股東,是指公司的股東并沒有達到法定人數,
而采取虛設的方法來達到法律規定最低人數的要求,表現為名為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實為獨資企業或一人公司。
(二)公司“脫殼”經營
.。所謂“公司脫殼經營”是指公司經營陷入困境后,原公司主要人、財、物與原虧損公司脫鉤另行組成
新的公司進行獨立經營,原公司債務新公司不承擔,使新設公司脫掉虧損企業這個“殼”而獨立經營的一種公司運行方式。“一套
人馬兩塊牌子”、“名為公司實為個人”等現象就是這類行為典型體現,實踐中表現為被執行人“人去樓空”、“金蟬脫殼”之計
,將轉移的財產重新經營,而原來的公司與新公司在表面上無任何關聯,致使債權人利益無法實現,債務人卻逍遙自在,躲避了債
務。但實際上,公司脫殼經營是一種典型的濫用法人人格以逃避原公司債務責任的行為。在脫殼經營下,被脫殼的公司僅剩下一個
“空殼”,債權人利益極難得到保護。
(三)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權的濫用。母公司和子公司是兩個獨立的法人人格,倘若母公司濫用其控制權強使子公司從事有違
正常營業而損害子公司利益的交易,或濫用公司法人人格逃避法律義務而有損債權人利益時,則應否認子公司的法人人格,責令母
公司對債權人付連帶賠償責任。在判斷是否應否認子公司法人人格時,應著重從以下方面考察:1.子公司作為一個獨立的法人人格
,是否有足夠的資金保持其正常營業的維持;2.子公司與母公司的經營業務是否分別獨立展開;3.子公司與母公司的組織機構是否
相同,公司股東會和董事會是否分別依法定期召開
.。
公司在應收款管理中存在著“七多、七少”
一是欠款數額較大的關注得多,而數額較小的關注得少;
二是重表面催債的多,而對債務方深層的經營狀況關注的少;
三是催債時要求債務方作出口頭還款承諾的多,而要求對方作出書面還款承諾的少;
四是在催債中稍遇困難便退卻的多,而一追到底的少;
五是催債次數多,而有效催債的次數較少;
六是私下協商解決的多,而采取法律手段的少;
七是對相關法律不是很了解的多,而對相關法律了解的少。
欠款產生前的預防
居安思危,未雨綢繆,公司在應收欠款的管理中也不例外
.。在應收欠款產生前如果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公司在欠款中就
會處于比較有利的地位。作為債權方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重視審查債務方的主體資格;二是審查債務方的經營范圍;三是審查
雙方所經營內容是否合法;四是審查債務方的償債能力;五是審查債務方是否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六是審查有無必要簽訂合同或協議,
準備簽訂的合同或協議條款是否齊備,雙方權利義務..是否明確;七是審查有關條據是否規范,比如若債務方出具的是應收票據(
債務方能出具應收票據的,則要盡量采用該方式,因為應收票據的風險遠遠小于欠條之類的條據),則要嚴格審查所開票據是否規范
;八是能采取擔保措施的,要盡可能要求債務方提供擔保,因為經擔保后的債權優于其他債權優先受償,這是降低風險的有效方法,
當然在設立擔保時要注意擔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
追債有很多技巧,但關鍵是做好準備工作,做好周密的戰略布署,為下一步戰略實施打好基礎
.。
一、 細分債權所屬類別,制定相應對策。
債權類別,是指債權是3個月以內的,還是3個月——1年,或者1年——2年,或者已經超過2年的時間
.。一般來說,債權的時間與催收的難易程度成正比。比如,3個月以內的,采用電話、傳真的方式往往就會有效果。而對于2年內的,必須親自面談。2年以上的,可能面臨各種情況的變更,給追債帶來重重困難
.。
二、 盤點現有證據,修正證據瑕疵。
債權是否明確,債務人對數額是否認可,雙方是否對帳確認,債務人的營業執照或者身份證明是否持有,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是否已續上時效……證據必須是原件,如果證據存在缺陷,在追債之初,或者錄音,或者公證,或者向有關部門調取相應文件,防止一旦債務人逃避債務,債權人需要訴訟解決時,己方在證據上處于不利地位。
三、 了解債務人基本情況,確定追債等級
.。
一般來說,債務人不會在一開始就是想逃債的,必定是哪一環節出了問題
.。因此,了解債務人是否正常經營,地址、股東情況是否變更,外部債務履行情況如何,從而確定追債的輕、重、緩、急。
四、 咨詢專業律師,做好訴前準備。
經過協商、等待、追收等等追債的程序,債務人并沒有還債的打算時,應當向律師咨詢。律師有很多追債的實戰經驗,把追債工作移交給律師,債權人就可以回到正常的經營工作中
.。另外,如果有訴訟的必要,律師會進一步做好訴前的準備
.。
還是那名老話:追債成功的機會留給做足準備的債權人!
律師函是律師根據委托人的要求,依據有關證據,就特定事項和法律以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名義出具的專業法律文書。
向債務人發送律師函,一是明確雙方欠款的數額,二是告知債務人應當履行義務的期限,三是債務人不履行義務的后果
.。
采用發送律師函的形式追債,實用方便,避免與債務人當面的沖突,還能續接訴訟時效
.。另外,一封措辭得當的律師函還可以對債務人起到警示作用,收到良好的效果。我就曾經以發送律師函的名義追收法律顧問單位的債權,在一周之內就收回了幾筆大額欠款
.。
發送律師函有幾個注意事項:
1. 要寫明債務人的詳細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有些債務人在欠款期間已經更換了經營地址或者負責人,因此要明確。
2. 律師函要簡單明確,重點突出
.。律師函中要明確債務人還款的最后期限,告知不及時還債的利害..。
3. 在告辭的期限屆滿時,要按時采取行動。如果債務人以為你只是說說而已,一定要讓他知道,債權人已經做好了一切準備,不惜一切代價把債權追回,并且說到做到。
一封措辭得到的律師函不但維護企業的權益,也幫助企業樹立良好的形象。
如何規避放帳風險?
現代市場經濟的特點是風險經濟,企業銷售的成功并不等于經營的成功,成功的企業是把產品轉化為現金,失敗的企業是把產品轉變為債權,債權在手不如現金在手,現金在手不如利潤在手
.。某調查公司通過4000家大中型企業調查發現:企業家最關心的幾個問題均與錢有..
.。這幾個問題是:我有多少錢?誰欠我的錢?我欠誰的錢?我的錢哪兒來的?我的錢哪去了?各部門收支狀況如何?各項目收支狀況如何?如何快速得到貨款快速到帳的信息?可以說所有的企業家都愛財如命,不愛財的企業家不叫企業家。
一個很令企業家和財務經理頭痛的問題是,在業務往來中,因放帳交易產生客戶拖欠,導致資金無法及時回收甚至形成了呆帳死帳,威脅企業生存,銷售部門為實現生產 化,不斷要求給新客戶放帳,如果財務部門不放帳,他們就說財務部是障礙部,故意給銷售部過不去,無法做生意;財務部放了帳以后,銷售部又無法收回來,于是財務經理要滿足利益 化就無法保證風險最小化,在放帳問題上面臨兩難選擇。
老板、財務經理常問的一個問題是做生意能否不放帳?銷售經理的回答是完全可以,只要我們的產品是..品牌,至少也是皇帝的女兒——不愁嫁。地球人都知道,賒銷存在著很多弊病:如要不回,利息等費用增加,資金周圍困難,被欠帳客戶牽制,精力、心理為帳款所累,一分錢的死帳要以10倍、20倍的銷售來彌補,賒銷無疑于找死。
杜絕應收款最簡單的方法是盡可能實現現款銷售,款到發貨。但在買方市場條件下,非強勢品牌很難行得通。你不賒銷,別人賒銷,你的客戶就會跑到競爭對手那里去,如果行業賒銷成風,你不賒銷,產品賣給誰,不賒銷無疑于等死,100%的現金交易只是一個努力方向,或者說是一個理想的狀態,市場環境所迫,企業要生存要發展,賒銷有時不可回避。再說,賒銷對銷售有巨大的促進作用:一是有利于企業開發更多的客戶,客戶沒有資金的壓力,沒有經營的風險自然愿意合作;二是促進長期合作和.同發展;三是提高銷售量,客戶不受資金限制就會多進貨,多壓貨;四是能開發大客戶,大客戶店大,要求較長帳期,不做現款生意;五是可比現款結算售出較高的價格。看來賒削好處多多。所以說,企業要回避的不一定是賒銷的方式,而是如何賒銷,如何減少放帳帶來的風險。
公司債券主要有以下幾類:
(l)接是否記名可分為:①記名公司債券,即在券面上登記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憑印鑒領取,轉讓時必須背書并到債券
發行公司登記的公司債券
.。②不記名公司債券,即券面上不需載明持有人姓名,還本付息及流通轉讓僅以債券為憑,不需登
記。
(2)按持有人是否參加公司利潤分配可分為:①參加公司債券,指除了可按預先約定獲得利息收入外,還可在一定程度上參
加公司利潤分配的公司債券。②非參加公司債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約定的利率獲得利息的公司債券
.。
(3)按是否可提前贖回分為:①可提前贖回公司債券,即發行者可在債券到期前購回其發行的全部或部分債券。②不可提前
贖回公司債券,即只能一次到期還本付息的公司債券
.。
(4)按發行債券的目的可分為:①普通公司債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為特征的公司債券。這是公司債券的主要形式,
目的在于為公司擴大生產規模提供資金來源
.。②改組公司債券,是為清理公司債務而發行的債券,也稱為以新換舊債券
.。③
利息公司債券,也稱為調整公司債券,是指面臨債務信用危機的公司經債權人同意而發行的較低利率的新債券,用以換回原
來發行的較高利率債券。④延期公司債券,指公司在已發行債券到期無力支付,又不能發新債還舊債的情況下,在征得債權
人同意后可延長償還期限的公司債券
.。
(5)按發行人是否給予持有人選擇權分為:①附有選擇權的公司債券,指在一些公司債券的發行中,發行人給予持有人一定
的選擇權,如可轉換公司債券(附有可轉換為普通股的選擇權)、有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和可退還公司債券(附有持有人在
債券到期前可將其回售給發行人的選擇權)
.。②未附選擇權的公司債券。即債券發行人未給予持有人上述選擇權的公司債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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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傷認定是行政許可嗎?
一、
工傷認定是行政許可嗎?
工傷認定屬于勞動社會保障局在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之上的行政確認,不屬于行政許可。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于
工傷或者視同
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鑒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來確認。二、需要材料單位和個人申請
工傷鑒定須提供:1.
工傷認定申請表;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
現代汽車商標被搶注該怎么辦
現代汽車
商標被搶注該怎么辦1、如果有證據證明
商標申請人在申請之前有接觸或者能夠接觸在先使用人的
商標,則可推定申請人具有搶注惡意,可依據《
商標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已經注冊的
商標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
商標局撤銷該注冊
商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
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
商標。(《
商標法》(13年修改版)亦有這方面規定)。即在先使用人可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為由申請撤銷(宣告無效)。2、如果無證據證明申請人具有惡意,若在先使用人對
商標具有版權的(特別是圖形
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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