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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規定離婚后怎么多分財產
婚姻法規定
離婚后怎么多分財產?除非對方轉移、損毀財產的自己才能多分財產,《婚姻法》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
法院提
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
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舉證對方存在過錯,包括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重大過錯,以及各種過錯,爭取多分財產,依據如.
隱名股東可以排除對顯名股東的強制執行嗎?
隱名股東可以排除對顯名股東的強制
執行嗎?不可以,對于隱名股東是否可以排除對顯名股東的強制
執行問題,從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的內部代持法律關系的性質、信賴利益保護的角度、債權人和隱名股東的權責和利益分配上衡量、司法政策價值導向上衡量,這四個角度來看實際出資人是不能對抗人民
法院對涉案
股權強制
執行的。第一、從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的內部代持法律關系的性質分析。代持法律關系其本質屬于一種
債權債務關系,受
合同法相對性原則的約束,隱名股東就該債權僅得以向名義股東主張,對
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不產生效力。本案營口.
疫情期間員工工資待遇是怎么規定的?
疫情期間員工
工資待遇是怎么規定的?疫情期間員工
工資待遇按照不低于最低
工資待遇發放,未參加工作的員工也需要發放規定標準的生活費,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
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
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
工資。超過一個
工資支付周期.
一、事業單位員工辭退的經濟補償金是多少? 一、事業單位員工辭退的經濟補償金是多少?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1個月的
工資作為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
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
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
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
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
夫妻婚內房屋財產約定有效嗎? 夫妻婚內房屋財產約定有效嗎?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因為夫妻約定的婚內財產
協議,也是
合同的一種,只要是依法成立的
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約定的對內和對外效力。婚內財產約定,對夫妻雙方和第三人的法律后果是完全不同的。在對內效力方面,婚姻法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因此,只要夫妻在財產約定中符合約定的一般條件,不違法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就是有效的約定。就夫妻雙方而言,其雙方的財產都應當按照約定確定歸屬;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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