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執(zhí)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
2、律師事務所會見證明、專用介紹信
3、刑事辯護委托書(法律援助公函)
4、委托人(近親屬)身份證件和親屬關系證明。
根據(jù)《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持有以上手續(xù)文件,律師可以隨時申請會見當事人,看守所應該在48小時內(nèi)安排會見,不受會見時間及次數(shù)的限制。
○報警求助:110
○咨詢律師:15955028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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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見手續(xù)、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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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qū)徱?/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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