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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浙江省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地址:溫州市洞頭區北岙鎮公安巷12號,是溫州市洞頭區.關押犯罪嫌疑人的場所。
親人被拘留?家屬是不能到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會見探視的,無法掌握案件具體情況,應盡快委托律師會見,了解案情,做出..的應變策略,維護家人的合法權益
.。
友情提示: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不準家屬會見,只有律師才能見到犯罪嫌疑人,需要會見、取保候審、申訴、確定是否具有從輕或者減輕情節、保外就醫、減刑等法律幫助的,聯系律師
.。
▼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相關機構
洞頭區...地址:公安巷12號
洞頭區...通道控制中心地址:靈霓北堤網寮鼻附近
洞頭區...霓嶼...地址:溫州市洞頭區霓嶼鄉
▼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關注在羈押困難對象
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針對目前在羈押人員申請法律援助的工作,進行了全面的溝通和銜接
.。從法律援助的申請范圍、申請資料到律師指派,再到各階段案件的進展、援助效果等,都進行了詳細對接。為了便于開展工作,提供援助效率,讓當事人及時得到法律援助,還對《羈押對象權利義務告知書》的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加入告知在羈押對象可申請法律援助的相關權利,并安排專人負責法律援助的申請、接收、后續跟進等具體工作
.。
溫州市洞頭區法律援助中心還明確了在羈押對象如果家庭確有困難且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也可以通過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請法律援助,進一步擴大洞頭區法律援助的惠及面。
▼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不構成挪用公款罪
本案被告人在客觀方面沒有刑法第272條第1款所規定的“挪用”行為
1、刑法第272條第1款所規定的挪用行為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而最高人民.對如何理解“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的司法解釋是“挪用本單位資金歸本人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或者挪用人以個人名義將所挪用的資金借給其他自然人和單位。”
2、本案的基本事實是XX公司借款給川科化工,借貸雙方都是公司法人,沒有一方是自然人,都是以公司的名義從事經濟活動,而且有借款合同、記帳憑證等印證,由此可知本案的事實既不屬于被告人挪用本單位的資金歸本人使用,也不屬于給其他自然人使用,更不是被告人以個人名義將挪用的資金借給其他自然人或者單位,因此本案的事實不屬于刑法第272條第1款的挪用資金行為。
▼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
被告人萬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與他平時法律意識淡薄和僥幸的心里有很大的..
.。萬某的犯罪故意不明顯,其只是在為路人下載正版電影、MP3歌曲的同時順便幫個別人兜售下載而已
.。別人不問,他不會主動下載
.。其甚至沒有意識到這種行為也會觸犯了刑法!當然沒有法律意識不能成為犯罪的借口,但究其根源,都是生活所逼。被告人萬某自幼就失去父親,到案發時尚未結婚。這三十多年來都是與母親兩個人相依為命,從老遠的某省南下佛山打工謀生,母親患有嚴重心臟病,而且體弱多病,靠吃藥維持生命。如果沒有以上因素的促成,被告人可能不會走上犯罪的道路,甚至有可能成為對社會有作為的青年。因此,比起那些貪污受賄、暴力犯罪分子而言,其主觀惡性不大,從輕處罰不會對社會造成影響。
從本案的后果來看,被告人萬某的犯罪行為沒有給社會造成重大影響。其也是..次復制、販賣淫穢視頻,傳播的對象是特定的中年人,從來不會為未成年人下載,與傳播不特定的對象,如網絡傳播淫穢物品、影廳傳播色情電影,具有較多受眾相比,其危害不大,也沒有對他人的生命健康及人身利益造成危害。
▼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證人問題
本案有五位證人,且不說其中的三位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庭作證,其中的倆位證人與被害人有利害..;單看五位證人的證詞內容,都證明沒有親眼目睹被害人被“擦”、“撞”的事實。
證人梁×說:是在被告人已經離開現場“10米左右”才看到的,沒有直接看到被“擦”、“撞”的經過;
證人倆位巡警章×和宋×,是聽了本案被害人的親屬李×的陳述后,才去追被告人的,所以更不可能目擊被害人被“擦”、“撞”的事實;
證人李×他在證詞中承認,他看到時,被告人已離被害人2米左右,所以他也不可能看到“擦”、“撞”到被害人的事實;
證人鐘×在筆錄中更是直接了當地說:“相撞的情況我沒有看到。”
由于本案的五位證人都沒有看到被害人是被被告人的電動車“擦”、“撞”的基本事實,所以本案沒有目擊者。
▼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從輕
1.根據被告人的供述以及被害人的陳述,被告人自始至終都沒有毆打或者恐嚇被害人,更沒有采取其他惡劣的暴力手段,而僅僅是實施了誘騙手段,其侵害行為較純粹的暴力型強奸犯罪要輕的多;
2.被告人的侵害行為沒有給被害人造成嚴重的危害結果
.。在整個侵害過程中,被害人沒有反抗,被告人始終沒有采取惡劣的暴力手段,也沒有造成被害人嚴重的傷害結果
.。
3.被告人知道自己的行為會造成被害人哭喊,在他可以實施侵害的情況下,沒有進一步實施侵害行為,而是主動采取自慰的方式結束侵害行為。這表明被告人已經意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性和嚴重性,進而萌生了悔改之意,也因此避免了更為嚴重的損害發生;
4.根據被告人的陳述以及被害人的陳述,被告人和被害人的生殖器只是短暫的接觸了一下(一分鐘左右),幾乎可以忽略不計,而非持續性地長時間接觸
.。由此可以看出,被告人的犯罪情節較輕。
▼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
1.公訴人說,葛某某談判的行為,與敲詐勒索沒有區別。我想再次強調其他辯護人已經提到的事實:王某某并非顧某賭債糾紛的當事人,徐建中從未欠過王某某賭債
.。徐建中欠下何某賭債,本身是受到何某的蠱惑和欺騙
.。其事后與何某的談判,也是基于一種事后的補救,是一種事后的反抗
.。在這個過程中,本來是黑社會敲詐勒索在先,公訴人卻視而不見。
2.公訴人說,葛某某掌控局勢,葛某某指揮整個過程
.。之所以有這種錯誤認識,就是因為公訴人片面地截取了事實,從而顛倒了因果..
.。如果我們把事實推進到曾勇等人到中發公司對顧某毆打、辱罵、強迫其簽下本不存在的債務欠條,我們還會認為是葛某某在掌控局勢嗎?曾勇等人打完架之后揚長而去,從容地在蘇州的大街上蹓跶了三個多小時,之后又從容不迫地地到九華山燒香,其行動、其氣派,多么象一個黑社會老大!了解了這些事實,我們還會認為是葛某某在掌控局勢嗎?掌控局勢的人身陷囹圄,被掌控局勢的人在大街上蹓跶,在九華山燒香。世界上有這樣的掌控局勢嗎?
▼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自首
公訴機關的《起訴書》中稱“公安機關于當日將被告人魏某某抓獲歸案”,這與事實不符
.。事實情況是:案件發生后,魏某某回到了距離其住處洗臉,大約半個小時左右,接到其愛人夏某某的電話說警察到商場了,然后魏某某就去了商場,到了商場后警察簡單問了一下情況就把魏某某帶到.,然后警察指定魏某某去公安醫院檢查驗傷,之后魏某某去找其愛人的姐夫鄧某某,鄧某某騎電動車載著魏某某去的公安醫院,之后魏某某又在鄧某某的陪同下去的金街.投案,對此,有律師對鄧某某的律師調查筆錄可以證實
.。公安機關的案卷中說“民警將魏某某口頭傳喚到所”,即便是口頭傳喚,辯護人認為被告人魏某某的行為也能夠認定為自動投案。
其理由是:1、口頭傳喚行為,不屬于強制措施,對魏云飛認定為自動投案,不違反司法解釋的規定。被告人魏某某在案發當天知道警察到達商場后即立即主動到商場接受警察的訊問,符合自動投案所要求的時間要件
.。
2、被告人魏某某知道警察到達商場后即前去接受處理,不能認為是被動歸案,具有主動性
.。被告人在知道警察到達商場對是否到案有選擇的余地,他們可以選擇潛逃、也可以置之不理。現在行為人主動直接到案,反而不認定為自動投案,顯然違背常理,與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相悖。被告人魏某某主動投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符合自首的構成要件,應該認定為自首。
▼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
被告人是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這一點沒有疑義
.。這里,如果認定被告人構成本罪,必須要有足夠證據能夠證明被告人有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提供便利的客觀行為,有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主觀愿望。本案中,公訴機關并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被告人的行為構成本罪。
田某的證言可以說明被告人可能存在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的行為,但這僅僅是可能,再沒有其他任何證據能夠印證田某的證言
.。在這種情況下,該證言屬于單獨證據,即使是采取“相對證據說”進行證據認定的民事訴訟也不能對該證言作出認定,更不要說采取“絕對證據說”的刑事訴訟。所以沒有證據能夠證實被告人實施了“通風報信、提供便利”的犯罪行為。
被告人在主觀上并不知道、至少也是并不一定知道李某、崔某、張某等人實施了犯罪行為
.。因此,被告人實施的一系列包括對有關舉報進行立案偵查、調查取證的行為并不違反法律規定。客觀上,被告人實施的上述行為可能會減輕某些人的罪責,但被告人的本意只是要追究犯罪,不能說為了追究犯罪,而該追究造成了他人責任的減輕就認為是為了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
辯護人認為,在刑事訴訟中,首先適用的是“無罪推定”的原則
.。在這一原則下,如果要認定被告人有罪,必須要有確切和充分的證據證明被告人具備適當的主體資格要求、有主觀過錯,實施了相關的行為并且其行為侵犯了相應的客體和應當受到刑罰處罰。而要得到這些證據必須依照法定程序、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在認定這些證據時,要求必須是不存在任何合理懷疑、絕對可信賴的;所有這些證據必須形成完整的鏈條,通過這一證據鏈條能夠得出一個完整的結論,這一結論必須是唯一的、沒有其他任何可能存在的。而且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如果在運用證據上產生懷疑時,應當從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則進行認定;如果在認定事實上產生歧義時,應當從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作出解釋;如果在適用法律上產生困難時,應當從有利于被告人的方向進行選擇。
▼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
本案的最初起因,是因為徐建中欠了于某某賭債,委托劉某某等人進行催討,催討過程中對王某某進行了毆打、辱罵
.。王某某因不希望與這種崇尚暴力完全不講道理的黑社會打交道,曾經向常熟市公安報過警
.。在沒有獲得警方充分重視和足夠保護的情況下,王某某想讓自己的手下葛某某來幫著處理這個事情
.。我要著重解釋一下,讓葛某某來解決這個問題,并不等于讓葛某某通過打架斗毆來解決這個問題,辯護人對事實的理解是,由于劉某某等人毆打王某某在先,王某某不愿意再與劉某某等人接觸,所以讓葛某某來接手這個事件。劉某某等人進入被告人所在公司,進門就將刀架在被告人張勝的脖子上,并兩次將被告人葛某某打倒在沙發上,對本案其他被告人也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毆打。在這種情況下,被告人不得不奮起反擊
.。
從上述事實來看,無論是曾永毆打辱罵王某某的行為,還是案情發展到第二階段后對葛某某等毆打的行為,都是劉某某一方肇事于前,何某某等人防衛于后。對于案件的發生,劉某某等人有明顯的過錯,是明顯的犯罪行為。何某某等人完全是防衛的姿態。就案件的直接起因來看,則是由于劉某某等人的上門毆打和傷害。無論從哪個角度看,本案都是由劉某某等人的不法侵害所引起,何某某等人的行為都是為了防止自身合法的人身權利不受非法侵害采取的自衛行為。
▼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從輕
本案屬于過失犯罪,事故的發生具有諸多的偶然性因素,被告人的主觀罪過較輕
.。
交通肇事罪屬于典型的過失犯罪,被告人主觀上不存在犯罪的故意。本案中,被告人沒有任何的犯罪動機或目的,被告人主觀罪較輕
.。
1、被告人所駕駛轎車是合格車輛,被告人沒有醉酒駕駛的現象
.。其主觀罪過遠遠小于那些因醉酒、吸毒、無證駕駛,闖紅燈、故意超載或駕駛年檢不合格、零部件失靈車輛等所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件
.。
2、被告人的主觀心態是沒有預見到會發生事故,或已經注意而注意力度受到影響
.。因為被告人自下午7點開車閑轉到零點,駕駛時間長達6個小時,被告人的注意力以及身體的靈敏度均受到影響,并且事故發生時處于夜間,能見度不佳,這些因素影響被告人在緊急情況下的處置措施,其主觀方面的過失較小。
▼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
葛某某的行為最多只能是過失犯罪,如前所述,葛某某在供述中多次表示不知道車子為什么會突然向前沖出去,只是猜測可能是誤踩了油門。那么也就是說,其無法預知犯罪危害后果,更無法對危害后果產生任何心理預期,這也可以解釋為什么案發之后,葛某某下車后慌亂緊張,并且被嚇哭的表現
.。本案充其量只能是葛某某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應當屬于過失犯罪。
犯罪現場的錄像只能證明葛某某開車撞人的事實,但無法證明其行為的罪過形式
.。以下是辯護人在..電視臺《今日說法》欄目上所找到與本案相似的兩個案例,案發的過程也被全程錄像,而且車子價值和案件的影響絕對超過本案。從錄像上看,這兩個案例中的被告人的行為主觀惡性都比本案中的被告人深,而且辯護人在和檢察員討論這個案例時,其對反復碾壓的行為的..反應就是故意,辯護人的..反應也是如此,但這兩個案件的偵查機關都通過偵查實驗等多種手段,查明了案件事實,將被告人行為的定性皆為過失犯罪。浙江省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地址:溫州市洞頭區北岙鎮公安巷12號,是溫州市洞頭區.關押犯罪嫌疑人的場所
.。親人被拘留?家屬是不能到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會見探視的,無法掌握案件具體情況,應盡快委托律師會見,了解案情,做出..的應變策略,維護家人的合法權益。
▼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相關機構
洞頭區.地址:公安巷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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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關注在羈押困難對象
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針對目前在羈押人員申請法律援助的工作,進行了全面的溝通和銜接
.。從法律援助的申請范圍、申請資料到律師指派,再到各階段案件的進展、援助效果等,都進行了詳細對接。為了便于開展工作,提供援助效率,讓當事人及時得到法律援助,還對《羈押對象權利義務告知書》的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加入告知在羈押對象可申請法律援助的相關權利,并安排專人負責法律援助的申請、接收、后續跟進等具體工作。
溫州市洞頭區法律援助中心還明確了在羈押對象如果家庭確有困難且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也可以通過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請法律援助,進一步擴大洞頭區法律援助的惠及面。
▼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不構成挪用公款罪
本案被告人在客觀方面沒有刑法第272條第1款所規定的“挪用”行為
1、刑法第272條第1款所規定的挪用行為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而最高人民.對如何理解“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的司法解釋是“挪用本單位資金歸本人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或者挪用人以個人名義將所挪用的資金借給其他自然人和單位。”
2、本案的基本事實是XX公司借款給川科化工,借貸雙方都是公司法人,沒有一方是自然人,都是以公司的名義從事經濟活動,而且有借款合同、記帳憑證等印證,由此可知本案的事實既不屬于被告人挪用本單位的資金歸本人使用,也不屬于給其他自然人使用,更不是被告人以個人名義將挪用的資金借給其他自然人或者單位,因此本案的事實不屬于刑法第272條第1款的挪用資金行為。
▼溫州市洞頭區看守所律師以案說法
被告人萬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與他平時法律意識淡薄和僥幸的心里有很大的..。萬某的犯罪故意不明顯,其只是在為路人下載正版電影、MP3歌曲的同時順便幫個別人兜售下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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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比起那些貪污受賄、暴力犯罪分子而言,其主觀惡性不大,從輕處罰不會對社會造成影響。
從本案的后果來看,被告人萬某的犯罪行為沒有給社會造成重大影響。其也是..次復制、販賣淫穢視頻,傳播的對象是特定的中年人,從來不會為未成年人下載,與傳播不特定的對象,如網絡傳播淫穢物品、影廳傳播色情電影,具有較多受眾相比,其危害不大,也沒有對他人的生命健康及人身利益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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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租約二手房買賣 承租人具有優先購買權 法律緣由優先購買權的法律依據源于《
合同法》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根據相關法律條款,法律賦予特定對象先于其他權利人主張自己財產權利的權利,即租客在房東出售房屋時,享有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的權利。若侵犯了租客的優先購買權,可能導致買賣
合同被撤銷或房東承擔較大的賠償責任。實際操作如房屋出售人未向中介方提供房屋租客在租賃期間內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憑證,或中介方未向出售人告知租客在租賃期間內對出售的房屋有優先.
置業者如何看物業管理 買房時購房者一定要問問,物業公司是否進入了項目,何時進入項目。一般來說,物業公司介入項目越早,買房者受益越大。若在住宅銷售階段物業公司還沒有介入,開發商在物業管理方面做出許多不現實、不合理的承諾,如物業費如何低,服務如何多等等,待物業公司一核算,成本根本達不到,承諾化為泡影,購房者就會有吃虧上當的感覺。物業管理是由具備資格的物業管理公司實施的有償服務,北京地區小區物業管理費標準因住宅等級、服務內容、服務深度而異。物業管理費都有哪些內容、冬季供暖費多少、小區停車位的收費標準、車位.
商品房預售合同價格糾紛的處理
商品房預售
合同的投資數額大、履行期限長,所以,從商品房的開工建設到交付使用往往需要很長的時間。在這段時間內,可能會由于市場行情的變化而引發商品房的價格糾紛。一方面,預售方常以
建筑材料的價格上漲或房地產價格的上漲為由要求提高房價遭預購方的拒絕而形成糾紛;另一方面,預購方有時也會以房地產價格的下跌為由要求降低房價遭預售方的拒絕而形成糾紛。目前,商品房預售
合同的價格糾紛占整個商品房預售
合同糾紛的一半以上。由于法律對此尚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各地的處理方法不盡相同,有的按原
合同的約定處理,有的按當事人分擔風.
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的
違約責任
在二手房買賣
合同中,會針對逾期付款、延遲辦理過戶手續、逾期交房等行為,都會約定相應的
違約責任。 如果從自身角度出發,將對方
違約責任定得越高對自己越有利。比如賣家可以要求買家逾期付款的
違約金定為,每逾期一日,支付總房款的千分之一,這比央行規定的逾期罰息標準要高得多,有些甚至高達千分之五,這就更高了。這樣的標準是不是對自己很有利呢?其實不然,因為買賣
合同中對
違約責任的約定是對等的,如果買家要求賣家承擔較高的
違約責任,那么,賣家同樣可以在
合同中約定買家承擔較高的
違約責任。 但必須注.
二手房中的車位、綠化問題 車位,搶位的尷尬。一些房齡較長的二手房小區沒有建設地下停車場或專門的車位,小區空地或鄰近街道便成了臨時停車場。隨著私家車數量的增加,有限的空地完全不能滿足停車需求,搶位成了車主們面對的最大尷尬。晚上晚歸,要擔心自己的愛車沒地方停。所以對于有車族來說,購買二手房時,一定要了解清楚該小區內的車位情況,順便也要了解小區周圍停車場的信息,以防萬一。綠化,空中的花園。綠化面積是新建樓盤驗收的標準之一,但這一標準在二手房市場中并不通行。按照有關規定,舊住宅小區綠化面積一般不低于25%,但一些舊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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