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法律知識

合伙企業轉讓股權所得稅如何繳納?
股權轉讓是指當事人將自己在公司內的
股權轉讓給第三者的行為,
股權轉讓所獲得的收入應繳納一定的稅收。在我國,企業有著各種各樣的組織形式,這些不同形式的企業內部
股權轉讓所涉及到的稅收是不同的。那?合伙企業轉讓股權所得稅如何繳納?我們整理了相關內容,一起通過以下文章來了解一下吧。
一、合伙企業轉讓股權所得稅如何繳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切實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的通知》(國稅發〔2011〕50號)規定: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從事股權(票)、
期貨、基金、債券、外匯、貴重金屬、資源開采權及其他投資品交易取得的所得,應全部納入生產經營所得,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財稅〔2000〕91號)規定:第四條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按照上述文件的規定可以判定,合伙企業的
股權轉讓所得屬于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依據合伙企業生產經營所得采取先分后稅的原則,對于個人投資人,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對于法人企業投資者,應當按適用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一些地方為了鼓勵股權投資類合伙企業,關于合伙制股權基金中個人合伙人取得的收益,對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個人合伙人,按財產轉讓所得征收20%的個人所得稅,對執行合伙事務的個人合伙人,則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征收5%至35%的累計所得稅。例如:《上海市金融辦、上海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關于本市股權投資企業工商登記等事項的通知》(滬金融辦通[2008]3號)規定:執行有限合伙企業合伙事務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不執行有限合伙企業合伙事務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從有限合伙企業取得的股權投資收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依20%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也有部分地方對股權投資類合伙企業自然人合伙人統一按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例如:北京市《關于促進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的意見》(京金融辦〔2009〕5號)規定:合伙制股權基金中個人合伙人取得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或者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而隨著《國務院關于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14〕62號)的下發,這些不規范的稅收優惠將逐步得到清理,國發〔2014〕62號要求各地全面清理已有的各類稅收等優惠政策,同時指出:未經國務院批準,各部門起草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發展規劃和區域政策都不得規定具體稅收優惠政策。
二、合伙企業的納稅義務人是誰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合伙企業合伙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規定:第二條:合伙企業以每一個合伙人為納稅義務人。合伙企業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第三條:合伙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稅的原則。這與合伙企業法的規定由合伙人分別繳納所得稅是一致的,合伙企業以每一個合伙人為納稅義務人。合伙企業與我們平時所見到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不同的,合伙企業的設立流程十分簡單,只要合伙人之間簽訂合伙協議,合伙企業就宣告成立,同時,如果合伙企業倒閉的,合伙人對于債務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
⊙聲明:本頁內容僅代表發帖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侵權或違法違規,
請點此舉報。
⊙相關內容
·
個人與公司簽訂合同是有效的嗎
個人與公司簽訂合同是有效的嗎?需要滿足哪些條件?一、個人與公司簽訂合同是有效的嗎?一般情況下,協議書只要是在雙方協商一致,是基于雙方自由真實的意思,并且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的規定與社會的公共秩序,那么該協議就是合法有效的。當然,除此之外,合同要成立還需要滿足合同......·
分公司章程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分公司章程的法律責任有哪些隨著公司的不斷發展壯大,會不斷的成立的分公司。分公司并不是獨立出去的公司,它和子公司是不同的,所處的地位也不同,但是分公司也有自己的章程。對于成立的這些分公司,分公司章程的法律責任有哪些呢,為您解答。一、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
公司注冊資本最新規定是怎樣的
公司注冊資本最新規定是怎樣的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公司在成立的時候的出資額,公司的注冊資本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人擁有多少錢,那么不同的公司注冊資本法律是怎樣規定的呢?今天整理了關于公司注冊資本最新規定的資料,供您了解閱讀。(一)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
擔任公司法人的風險有哪些
擔任公司法人的風險有哪些實踐中,不少人習慣將公司法定代表人稱為公司法人,這其實就是指實實在在的一個人,并不是您以為的企業組織。實踐中,當然公司法人的可能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風險。那么公司法人的風險有哪些呢?現在我們將在下文中為您介紹。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風險有......
·
南京市鼓樓區遺產繼承律師
南京市鼓樓區遺產律師專業受理南京市及鼓樓區遺產糾紛,涉及遺產繼......
·
以案說法,有關遺囑方面
律師說法-------有關遺囑的法律規定及理解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