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法律知識

合同詐騙和合同糾紛要怎樣區分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因為很多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一樣,都有不履行合同的行為。那合同詐騙和合同糾紛要怎樣區分?接下來,我們就來告訴您答案。
一、合同詐騙和合同糾紛要怎樣區分
要劃清合同詐騙與合同糾紛的界限,大體有三種情形:1、內容真實的合同,即行為人是在有實際履行能力的前提下簽訂的合同。這種合同的簽訂,表明了行為人在簽訂合同時有進行經濟往來的真實意思,并非旨在詐騙他人錢財,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精神,即使合同簽訂后沒有得到完全的履行,也不屬于詐騙犯罪。但是,有的行為人以有限的履約能力和他人簽訂大大超過履約能力的合同,就另當別論了。以超出自己履約能力的合同簽訂后,行為人積極落實貨源,設法履行合同,即使最終沒有完全履約,也不能認定為詐騙罪。但若行為人在合同簽訂后,并沒有設法履行合同,就有故意詐騙他人財物的企圖了,此時就應以合同詐騙罪論處。2、內容半真半假的合同。就是那種行為人只具有某種履行合同的意向,就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其內容帶有半真半假的性質。這類合同客觀上已經具備部分履約的可能性,但要受到許多條件的制約。如果行為人有履約意圖,客觀上也為履行合同作積極努力,最后因種種客觀原因未能履行合同,不能認定為詐騙犯罪。相反,如果行為人借有部分履約能力之名行詐騙之實,沒有為合同的進一步履行做出努力,就應當以合同詐騙罪論處了。3、內容完全虛假的合同,即行為人是在完全沒有履約能力情況下簽訂的合同。行為人在主觀上就沒有準備履行合同,占有他人財物的動機明顯,應當以合同詐騙罪論處,但行為人主觀上無長期占有他人財物的意圖,只是想臨時借用,待將來有收益后再行歸還對方的,一般不宜以合同詐騙罪論處。
二、如何劃清合同詐騙與合同糾紛的界限
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罪有許多相似之處,兩者都產生于民事交往過程中,并且都以合同形式出現;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對合同所規定的義務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正確區分合同詐騙罪與一般的民事合同糾紛,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看行處理。
對于那些偽造證件,使用假證件,編造謊言,騙取信任,掩蓋其根本無力履行合同的真相,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以詐騙罪論處。
2、看行為人在簽訂合同后有無履行合同的實際行動。
司法實踐表明,行為人有履行合同的誠意,在簽訂合同后,必然設法創造條件使合同得以履行,如果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也會愿意承擔
違約責任,賠償對方損失。無疑,這屬合同糾紛。但是,有些人在合同簽訂后,根本不去履行合同,往往是貨款一到手,便大肆揮霍,造成無力償還。這種行動足以證明他根本無意履行合同,完全是出于騙取財物的目的。因判中百般辯解,否認自己違約的,一般不能認定為合同詐騙罪,而應當按合同糾紛處理。
3、考察行為人本履行合同的原因。
影響合同未履行的原因不外乎主客觀兩種情況。查明合同末履行的原因,對于認定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騙取財物的目的有很大作用。根據我國民法通則之規定,合同當事人均享有合同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一旦取得權利,就必須相對地承擔相應的義務,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是對等的,如果合同當事人一方面享受了權利,而不愿意、不主動去承擔義務,那么合同未履行是由于行為人主觀上造成的,從而說明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構成合同詐騙罪,行為人除了要承擔另一方當事人的損害賠償責任或者是違約的民事責任,而且還要承擔刑事責任。而發生了合同糾紛,行為人只要承擔損害賠償或者違約的責任民事責任即可。如果您在簽訂合同和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沒有故意隱瞞一些真實情況,不履行合同也不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卻被追究刑事責任,可以委托專業律師進行辯護。
⊙聲明:本頁內容僅代表發帖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侵權或違法違規,
請點此舉報。
⊙相關內容
·
合同單方違約怎么處理?
合同單方違約怎么處理?合同單方違約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有違約行為,此時違約方就要向守約方承擔一定的責任。那么合同單方違約的該怎么進行處理呢?我們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一、合同單方違約怎么處理1、采取自救手段,維護自身利益。依《民法典》(2......·
人事保管合同簽訂流程是什么?
人事保管合同簽訂流程是什么?簽定合同是我們生活中經常遇到的問題,因為在法治社會中我們在解決很多事情的時候需要簽定合同來進行達成協議,因此對于簽定合同的流程以及規定要有一定的了解,這樣才能在簽訂的過程中不會出現任何的失誤和錯誤,那人事保管合同簽訂流程是什么?下面就......·
合同邀約,合同要約的區別
合同邀約,合同要約的區別是什么?我國依法治國方針實施以來,法律規定的范圍越來越廣,人民也堅信,自己的權利可以通過法律的收到得到保護。人們在了解法律的同時,也總是會遇到很多問題,一些概念容易混淆在一起。下面我們就來說說合同邀約和合同要約的區別是什么?一、合同要邀的......·
如何理解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
如何理解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一、什么是有名合同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經濟生活習慣上按其類型已確定了一定名稱的合同,又稱典型合同。中國民法典中規定的合同和民法學中研究的合同都是有名合同。無名合同是指有名合同以外的、尚未統一確定一定名稱的合同。無名合同如經法律確......
·
南京挪用資金罪律師
南京挪用資金罪刑事辯護律師致力于預防單位犯罪及企業家個人的刑事風險防范,為挪用資金犯罪案件提供緩刑、無罪、罪輕辯護,解答最新司法解釋、法院量刑標準,出庭辯護,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南京挪用資金罪律師解讀罪名挪用資金罪,根據我......·
南京稅務律師
南京稅務律師辦理稅收籌劃,公司稅務,涉稅犯罪辯護,個人稅務,關稅實務,國際稅收,案件評析,透析說法,公益維權,稅務咨詢解答等。公司運營就得懂稅法,更得懂法律。既懂稅務又懂法律的人只能是稅務專業律師。在您遇到稅務問題時,稅務專業律師為你排憂解難,......
·
石紅旗律師為一起濫用職權罪被告人進行無罪辯護成功!
2012年4月19日,涉嫌濫用職權罪的原貴州省黃平縣畜牧獸醫局副..、草地中心主任楊昌興,以貴州省黃平縣人民法院(2011)黃刑初第35號《刑事判決書》,認定事實錯誤,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為由,要求當時在貴州兄弟律師事務所工作的石紅旗律師、楊樹錄律師接受......·
南京市雨花臺區看守所律師會見時間、會見手續規定
南京市雨花臺區看守所律師會見被監管人員需在網上提前預約申請或在看守所接待大廳辦理手續,會見時還需攜帶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證明、委托書或法律援助公函等手續。南京市雨花臺區看守所律師會見手續 依據法律規定,一般的刑事案件律師攜帶律師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