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有兩種:
1、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應納稅所得額=轉讓收入額(以評估價為準)-房屋原值-相關稅費-合理費用
(1)、 房屋原值如何確認?應準備什么審核資料?
答:原值里的相關稅費按購入時應繳納的稅費計算,須提供正式發票但不含物業維修基金。
商品房:購房《發票》、購房《契稅完稅證》
二手房:購房《發票》、購房《契稅完稅證》
自建住房:建造費用《發票》及建造和取得產權時實際交納的相關稅費《完稅證》。
經濟適用房(含集資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實際支付的房價《發票》及相關稅費《完稅證》,以及按規定交納的《土地出讓金收據》。
已購公有住房:《南京市公有住房購房契約》,實際支付的房款《收據》
拆遷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交納的相關稅費《完稅證》
(2)、相關稅費如何確認?應準備什么審核資料?
答:“相關稅費”是指納稅人在轉讓住房時實際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費、印花費、土地增值稅等稅金和省政府允許收取的相關基金。
(3)、合理費用如何確認?應準備什么審核資料?
答:合理費用包括以下費用:
住房裝修費:納稅人須提供實際支付裝修費用的稅務統一發票,并且發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與轉讓房屋產權人一致的,經稅務機關審核,其轉讓的住房在轉讓前實際發生的裝修費用,可在以下比例內扣除:
(1) 已購公有住房、經濟適用房:最高扣除限額為房屋原值的15%;
(2) 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額為房屋原值的10%
住房貸款利息:納稅人出售以按揭貸款方式購置的住房的,其向貸款銀行實際支付的住房貸款利息,憑貸款銀行出具的還款明細(銀行加蓋公章)和借款合同據實扣除。
手續費公證費:憑有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據實扣除。
2、應納稅額=轉讓收入額(以評估價為準)×征收率。征收率南京暫定為1%。
(二)、房產轉讓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優惠政策(一):對出售自有住房在1年內按市場價格重新購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住房所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先以納稅保證金形式繳納。納稅人在購買住房后,可向稅務機關提出全部或部分退還納稅保證金的申請。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予以退還。非產權人重新購房的,須攜帶《結婚證》和《戶口本》。
在一年內再買房或賣房退稅及免稅所需資料:1 新買房產原件及復印件 2 買賣契約原件及復印件 3 契稅完稅證及購房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4 產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優惠政策(二):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確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夫妻雙方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親自到場承諾轉讓的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如果家庭內有未婚子女的,戶口本也要攜帶。
(三)、其它性質的房屋個稅征收辦法
產權性質是商住、辦公、門面的,按差額的20%來征收,繳稅時要提供原始的購房發票,及相關的購房所花費的票據(包括契稅、交易服務費、產權登記費)如果原始的購房發票提供不了,就要按全額的20%來征收。
南京市地稅局根據國稅發〔2006〕108號文件要求,對南京市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從2006年8月1日起受理的房地產交易件,按照國稅發〔2006〕108號文件執行。
二、個人轉讓房屋實際交易價格高于契稅價格的,按實際交易價格確定收入額;實際交易價格低于契稅認定價格的,按契稅認定價格確實收入額。[南京律師熱線84-110-110律師解讀:從高征收,也就是報價和評估價孰高按孰收。]
三、個人轉讓自用達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1、唯一住房是指納稅義務人除所售住房外,其個人或家庭成員不再擁有其它房屋所有權的,則所售住房方可視作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2、唯一住房的確定依據是納稅義務人本人提供相應的證明或者唯一住房承諾書。
[南京律師熱線84-110-110律師解讀:房產管理部門和稅務機關將不再核查賣房人(家庭成員)是不是有其他住房,但需要賣5年以上居住房屋的賣房人提供書面承諾只有一套住房就可以免交個稅。也就是說,,稅務機關應該還是保留以后追繳的權利。]
四、轉讓住房過程中可以扣除的稅、基金、費是指:納稅人在轉讓住房時實際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稅金;省政府明確規定個人住房轉讓過程中向個人收取的其他有關基金、費。
五、裝修費的扣除認定
支付的住房裝修費用是指納稅人能提供實際支付裝修費用的稅務統一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并且發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與轉讓房屋產權人一致的,經稅務機關審核,可在以下規定比例內扣除:
A、已購公有住房、經濟適用房:最高扣除限額為房屋原值的15%;
B、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額為房屋原值的10%。
納稅人原購房為裝修房,即合同注明房價款中含有裝修費(鋪裝了地板,裝配了潔具、廚具等)的,不得再重復扣除裝修費用。
[南京律師熱線84-110-110律師解讀:如果賣房人有2套以上房屋,那么只要出售其中的一套,就可以拿別的房屋的裝修發票來沖底成本!]
六、對不能提供住房原值等原始憑證的,南京暫實行按房屋轉讓收入額的1%征收個人所得稅。[南京律師熱線84-110-110律師解讀:如果賣房人不能提供原來房屋價值的證明材料,那么就可以按房屋現在售價的1%來繳納個稅。綜合來看,賣房人有可能選擇隱藏證明原來房屋價值的憑證,也就是說:賣房人繳納個稅將可以有的選擇:選擇何種繳納方式!如果按差額部分繳稅的額度低,那么就按差額繳,如果按全額1%部分繳的稅額低就按全額繳。]
七、房屋原值的確認:
①商品房:購置該房屋時實際支付的房價款及交納的相關稅費。
②自建住房:實際發生的建造費用及建造和取得產權時實際交納的相關稅費。
③經濟適用房(含集資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購房人實際支付的房價款及相關稅費,以及按規定交納的土地出讓金。
④已購公有住房:原購公有住房標準面積按當地經濟適用房價格計算的房價款,加上原購公有住房超標準面積實際支付的房價款以及按規定向財政部門(或原產權單位)交納的所得收益及相關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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