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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審判長,..員,重慶智權律師事務所接受原告劉春的委托,指派本律師擔任劉春訴張濤離婚糾紛一案的劉春的代理人,現對本案發表以下代理意見,望法庭予以參考采納。一、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沒有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屬于感情已經破裂的情形,依法應判決離婚。 原、被告系于2012年經人介紹認識的,當時原告劉春已經年滿32歲了,用現在的語言來描述,就是屬于大齡未婚女青年,在這樣的背景下,在家庭的催促下,在自己的焦慮中,原告完全是懷有一種急于將自己嫁出去的心情,已經沒有心情和精力來挑選自己未來的人生伴侶。所以,在和被告沒有深入了解的情形下,認識不久就在民政局草率登記結婚,感情基礎十分脆弱。 婚前被告沒有正式工作,屬于無業人員,婚后被告仍然沒有找到一個正式的工作,不能履行家庭義務,并且原告是從小在四川長大,并且性格溫和,淳樸善良,其 的夢想就是有一個安穩的家庭就足夠了,而被告在重慶生活長大,而被告沖動易怒,追求生活的刺激,不安分守幾。所以雙方之間的生活習慣,為人處世方式,對待生活的態度,以及性格完全不同,根本無法進行溝通、交流。不僅如此,被告具有吸x情節,還經常酗酒,對家中之事不聞不問,動不動就對原告打罵,嘲諷。而原告也只能默默的忍受著。所以原告婚前對被告是缺乏了解的,結婚非常草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視為夫妻感情已經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以判決離婚。鑒于本案原、被告雙方的感情基礎很差,加上原告與被告生育孩子后,原告因此在家照顧小孩,無法掙錢養家,而被告也未能積極主動承擔家庭的開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明確規定“不履行家庭義務”屬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F原告堅決要求離婚,.應判決原、被告離婚。 二、被告具有吸x惡習屢教不改的法定準予離婚的情節。 剛剛說到原告被在結婚前缺乏基本的一個了解,的確,一直到結婚后,原告才發現原來自己嫁的人竟然是一個癮君子。2010年3月,被告曾因吸x被中山市.查獲,同月被強制隔離戒x,之后變更為社區康復,在被告社區康復這段時間,原告和被告登記結婚。在結婚僅僅1年多時間,被告依然沒有悔改,于2013年10月1日,又因為吸x被合川區.查獲,因被告系多次吸x人員,隨被送往重慶市勞教戒x所強制隔離戒x。一直到2015年9月才從戒x所釋放。 故原告在結婚前具有吸x情節被強制戒x,在社區康復期間結婚后,在已經有了自己的家庭,人生已經重大轉折點的時候,被告沒有考慮到自己對這個家庭一絲一毫的責任感,反而繼續吸x,只顧著追求自己的刺激,卻沒考慮到對這個家庭毀滅性的后果。因此,根據《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有*博、吸x等惡習屢教不改的;現原告堅決要求離婚,懇請.依法判決雙方離婚。 三、被告具有對原告實施家庭暴力的法定準予離婚情節。 原被告婚姻生活期間,被告因吸x及生活經歷,脾氣十分暴躁,情緒很容易動怒,動不動就對原告進行打罵,斥責,原告一直默默的忍受。就在被告釋放不久,原告從廣東回到合川,就在回來的當天晚上,原告提出要與被告離婚,并且要求自己對小孩的撫養權的時候,被告突然動怒,出手就打在原告的頭部,原告實在害怕,只有立即報警,并前往合陽城.,合陽城.的民警出面調解無果,被告在.外面守著原告,揚言等原告出來后,繼續施暴,原告無奈只有繼續待在.幾個小時直到被告離去。由此可見,被告的暴力傾向十分嚴重,如果讓原被告繼續共同生活,原告的人生安全無法得到保證。因此,根據《婚姻法》規定,具有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情節的,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四、原被告雙方實際分居已經滿2年時間。 被告于2013年10月1日被送往戒x所強制戒x,直到2015年8月29日才予以釋放,而這期間,原告和女兒一直生活在廣東,住在原告的哥哥里面,在被告釋放后,原告回來了2天向被告提出離婚,就發生了被被告毆打的事情,原告遂連夜購買車票返回了廣東,知道開庭前幾天才回來,期間一直在外居住賓館,可見,原告根本就不想和被告見面,雙方因實際分居已經滿2年,根據《婚姻法》規定,雙方感情不和分居已經滿2年,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五、原告離婚的態度堅決,雙方再無和好可能,如不判決離婚,對雙方并無實際意義。 在今天的庭審和法庭調解中,原告一再表明態度:堅決要求離婚。如不判決離婚,將再次起訴,直到離婚為止。原告認為,根本無法和被告在一起共同生活了。美好的婚姻是兩情相悅,是心心相知,是風雨同舟,是對美好生活的不斷追求與拼搏,而被告卻沒有用實際行動來履行一個丈夫的責任,這讓原告非常失望,原告在被告在無數次的打罵斥責中已經對這段婚姻失去了信心,再維持下去已經沒有任何意義,與其這樣繼續這種痛苦的婚姻,不如各自分開,這對孩子的成長也是有利的,雖然在庭審中被告一再表示不同意離婚,但感情是雙方的事,婚姻的存續必須基于雙方自愿,被告的一廂情愿,不等于雙方感情尚未破裂?!痘橐龇ā芬幎梢栽V訟離婚,其立法目的就在于,對于一些一方堅決要求離婚,而對方執意不肯離婚的情況,對于婚姻確實沒有存續的必要的,可以用法律手段來結束雙方的痛苦。如果只有雙方同意離婚.才可以判決離婚的話,法律就沒有必要規定可以采用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了。 六、雙方共同所生育的女兒應由原告撫養,被告按每月按600元的標準支付撫養費,直至女兒能夠獨立生活為止。 原告與被告的女兒韓馨然于2012年8月18日出生,現在剛剛3周歲多,原告考慮到年齡和身體原因,所以在結婚沒多,就馬上生育了小孩。關于子女的撫養權確定,應當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中法網]。 首先:原告有能力撫養孩子,且孩子自出生都一直與原告生活在一起,原告現在跟隨哥哥嫂子在城市居住,其哥哥嫂子均可以幫忙照顧孩子。并且原告有正式工作,系幫人做飯,每月也有穩定收入。而被告無正當職業,平時也是游手好閑,家庭也是居住在農村,根本不會有時間和精力來帶孩子。 其次,原告品行良好,無不良記錄,遵紀守法,性格溫順,對于子女今后的教育非常有益。而被告卻有吸x屢教不改的惡習,并且暴力傾向嚴重,如果將孩子判給男方,則必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被告依舊未戒掉吸x惡習,再次被強制戒x,那么孩子將面臨父親母親均不在其身邊的可憐境地。 因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注: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 關于撫養費的金額:根據《意見》規定,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原告請求按照每月600元的標準,由被告每月給付女兒撫養費,女兒 綜上所述,本案由于原、被告雙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且被告在婚后不履行家庭義務,具有吸x惡習屢教不改,實施家庭暴力情節,且雙方感情不和已經分居兩年,現雙方感情確已徹底破裂,完全沒有和好的可能,原告要求離婚的態度堅決,具備了判決離婚的條件。請.依法判決原、被告離婚,解除雙方的痛苦婚姻,給雙方一個重新尋找幸福的機會。 以上意見,請法庭參考并采納。 [www.hbhongyijixie.com]。... ⊙聲明:本頁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侵權或違法違規,請點此舉報。 歡迎訪問蔣艾嵐律師網站標 簽:律師動態, 婚姻家庭 網上搜:重慶合川律師蔣艾嵐成功代理劉春訴張濤離婚案件 ※周邊律師文集: ·成功案例故意傷害終緩刑 ·交通肇事逃逸-一人死亡-酒駕成功緩刑案例 ·超齡人員能否認定工傷?經認定工傷后單位能否承擔賠償責任? ·重慶市內各檢察院案管中心聯系方式 ※相關法律問答: ·代理合同怎么解除,我于9月份加盟山西榮輝視達 我于9月份加盟山西榮輝視達,并交納9800元的加盟費用。主營節能燈具,該公司聲稱研發生產銷售一體。但該公司第一次給我 ·外的人接錢不還怎么打官司? 本人于去年元月借錢給一個朋友做事,但是至今音信全無,我有很多問題,一,外地的人我要怎么打官司?二,他如果沒有錢 ·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貸款就留下了我的電話號碼,現在貸款公司和各貸款平臺打電話來騷擾,請問我有責任嗎 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貸款就留下了我的電話號碼,現在貸款公司和各貸款平臺打電話來騷擾,請問我有責任嗎 ·你好,方便把你的電話號碼給我,打電話給你咨詢嗎? 你好,方便把你的電話號碼給我,打電話給你咨詢嗎? ·別人開我的車出事故了,我要負什么責任 今年7月份時我和叔叔一起回家,當時他硬要駕駛我的車,我想他的技術也過硬就交給他開了,我老婆和女兒也坐在車上,誰想 ·批捕送上饒看守所,如果幫他請律師,律師可以見到他嗎? 朋友,橫峰人,公務員身份,101專案組查說他受賄、玩忽職守已批捕送上饒看守所,如果幫他請律師,律師可以見到他嗎?官 ·您好,律師,我有問題問你 您好,律師,我有問題問你 ·不履行協議 您好;本人咨詢如下。甲,乙雙方原夫妻關系,甲方戶籍一直在乙方處,2009年2月4日經開平區人民法院[2009]開民初字第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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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15 12:2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