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泰州人陳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雷某。2月19日11時許,他以請雷某吃飯為名,伙同陳某某駕駛一輛小轎車,將雷帶至泰州長江大道。他們發(fā)現(xiàn)雷某身上沒有現(xiàn)金,只有兩張銀行卡后,采取毆打、威逼等手段,逼迫雷說出銀行卡密碼。
兩人帶著雷某駕車來到市區(qū)一家銀行的ATM機上,將雷某銀行卡中的8萬多元悉數(shù)取空后,將雷某卡捂致死,并于當日晚9時許,在尸體上捆綁一預制空心磚,駕車拋尸于引江河中。
目前,犯罪嫌疑人陳某家屬找到江蘇勝泰律師事務所陳志學主任,要求為陳某提供法律幫助及刑事辯護,因此案在泰州影響重大、后果極其嚴重,陳主任接受委托后..時間趕往泰州市看守所會見了陳某并與辦案機關取得聯(lián)系,了解案情的具體情況,為下一階段的刑事辯護做好準備,目前此案在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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