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如果與勞動者解除勞動
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是需要支付給勞動者賠償金的,當然這只是在用人單位不按照規定解除的情況下,那么2018最新勞動法拘役解除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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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
合同后經濟補償的標準1、經勞動
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
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2、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
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
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
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
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
醫療補助費的100%。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
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4、勞動
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
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
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
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5、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應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是,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綜上所述,以上就是關于最新勞動法拘役解除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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