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需要滿足一定條件,并搜集婚姻破裂的證據,如果雙方離開戶籍所在地超過一年的,應到常住地進行立案。那么,在外地怎樣
起訴離婚手續費是多少?接下來,我們具體談談正在外地
起訴離婚的程序以及
離婚手續費的相關問題,讓我們一起看一看:
如果當事人采取訴訟的方式
離婚
。那么其就必須繳納訴訟費。訴訟費是指當事人為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規定: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1、協議
離婚的話可到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2、訴訟
離婚的話到被告住所地
起訴就可以了。住所地是指戶籍所在地,但是經常居住地與住所地不一樣的,以經常居住地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滿1年以上的地方。
關于訴訟
離婚程序
(一)訴訟法院的
管轄提起
離婚訴訟首先要選擇受理訴訟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民提起的
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但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轄;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
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
管轄;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
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轄(涉外
離婚訴訟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戶籍地進行
起訴)。(二)
離婚訴訟的具體程序: 通過法院訴訟
離婚的具體程序如下:1、起草
起訴狀;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3、向有
管轄權的法院遞交
起訴狀和證據;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5、法院受理該
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
起訴狀副本;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
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在外地怎樣
起訴離婚手續費是多少,外地
起訴離婚可以到經常居住地進行立案,手續費大約50~300元,如果涉及財產不超過20萬,沒有其他費用。
離婚起訴時,所走的程序基本相同。
起訴離婚可以對財產、
房產合理分割,法院會公平的進行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