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于勞動者的權益保障十分完善,對于員工工傷認定也有健全的保障制度。有時候員工在工作時受傷,需要進行工傷認定,但是因為行動不便等種種原因無法本人去辦理工傷認定,那么受傷員工如何進行家屬工傷認定授權?下面是我們為您整理的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1、員工本人申請工傷認定,本人是可以委托他人代辦的,但是必須經過本人授權,所以一定需要委托書。 2、員工本人申請工傷認定的材料有:病歷、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關系證明、委托書、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等 3、依據《工傷
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凑毡緱l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萌藛挝晃丛诒緱l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
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J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J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第十九條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
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
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第二十條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看了以上關于如何進行家屬工傷認定授權嗎這個問題的解答,我們可以了解到,如果受傷的員工無法本人去進行工傷認定,家屬可以代替他進行工傷認定申請,向社會
保險保險部門提供鑒定材料,并向
保險公司的行政部門證明兩人的親屬關系,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或者是委托書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