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在遇到工傷事故后,首先應根據病情盡快入院治療,在身體恢復健康或病情得到穩定后,就可以進行工傷認定,待勞動行政部門出具了工傷認定通知書確定了工傷性質后,對于出現殘疾等傷情較重的情況,職工再申請
工傷鑒定和賠償,但在具體實際中,由于有些用人單位怕擔責任、不配合等原因,導致工傷認定拖了較長時間,可能會影響到下一階段的手續辦理,那么,工傷認定多久可以鑒定呢?
一、什么是傷殘鑒定
傷殘鑒定是指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
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鑒定。
二、工傷認定結果出來后多久可以申請傷殘鑒定
對于申請工傷傷殘鑒定的時間是在確認為工傷后,根據治療情況申請工傷傷殘鑒定,如果傷情穩定,治療已終結的,馬上就可以申請傷殘鑒定。
按規定,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都可以申請傷殘鑒定。 申請
工傷鑒定時,申請人要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鑒定。但在申請傷殘鑒定前,要先向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一般只有在被認定為工傷的,才可以進行工傷的傷殘認定。
三、申請工傷的傷殘鑒定時,一般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及復印件;
2、申請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張;
3、身份證及復印件等身份證明資料;
4、兩份《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5、醫院的首次診斷記錄和出院小結,如醫院首次診斷的病歷等相關資料。
四、在進行傷殘鑒定時,一般需要按以下流程進行:
1、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在傷情穩定或
醫療終結后,可攜帶相關申請資料,至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資料應含《工傷認定決定書》及復印件、傷殘職工身份證明資料、就醫病歷等一切相關資料。
2、勞動鑒定委員會在收到申請后,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若材料不全,會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補全。
3、勞動鑒定委員會審查資料齊全后,會組織專家進行鑒定,并作出鑒定結論。
4、勞動能力鑒定委員在作出鑒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會將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及時送達工傷職工及其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
綜上所述,關于工傷認定多久可以鑒定的問題,在一般情況下,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在出具工傷認定結論后,勞動者隨即就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申請進行
工傷鑒定,但如果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對工傷認定的結論不服,提出行政復議時,就需要等到六十天以后方能再繼續申請
工傷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