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感情出現裂痕后,如果無法繼續生活,可以選擇
離婚。對于夫妻雙方來說,最好能夠通過協議的方式辦理
離婚手續,這樣也比較省時省力。而在
房產分割的時候,通常會需要辦理一個
房產證更名手續。那么,協議
離婚房子更名需要另一方提供什么材料?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了解下。
一、協議
離婚房子更名需要另一方提供什么材料?
1、貸款未到期的所需證件:(1)憑生效后《
離婚協議》(需公證)或法院《仲裁(判決)》中有關
房產歸屬的條款;(2)《
離婚證》;(3)雙方《身份證》;(4)原房屋所有權或抵押權相關證明,即原按結貸款相關手續。2、按揭貸款已還清的:只需房地產現有者持生效后《
離婚協議》(需公證)或法院《仲裁(判決)》、《
離婚證》、《身份證》、和原《房屋所有權證》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轉移手續。
二、
離婚房戶過戶在哪辦理流程是什么?
1、夫妻
離婚涉及房屋轉移的,一般由雙方共同申請登記,雙方就財產達成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時辦理
房產過戶手續。
房產過戶手續,即辦理買賣過戶,即按照正常買賣程序辦理,一周左右時間即可。2、對于
離婚房產過戶中,需要辦理析產登記。夫妻
離婚析產并不需要辦理多少手續,只需按照房管局有關規定辦理
離婚析產登記。析產登記是一種常見的房屋登記種類,與繼承登記及贈與登記也有一定的區別。析產登記主要適用于
離婚析產。顧名思義,
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
離婚后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占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按照有關規定,雙方免收交易稅費。析產基本步驟:(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注:如有
離婚判決書的話則無需辦理公證);(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3)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并繳交登記費;(5)取證。由此可見,在協議
離婚中,辦理
房產證更名,需要雙方到當地的房地產管理中心。協議
離婚房子更名需要另一方提供身份證、
離婚證、
房產證原件等。在過戶之前,雙方要對
房產進行析產,然后帶著這些資料到相關部門辦理,目前,
離婚房產證變更不需要繳納契稅,只需要少量工本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