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可以少股份嗎?一個公司的發展是需要依靠很多的群體,其中最為重要的就是公司的核心人物也就是公司的主要負責人也就是公司的法人,其次就是公司的投資人也就是這個公司的股東,股東對于公司的發展也會有一定的影響因此也需要重視,那
公司法人可以少股份嗎?下面就詳細介紹。
公司法人可以少股份嗎?
法人代表并不一定必須具備股份我國《
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
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
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而董事和董事會是由股東大會產生 董事長的產生由公司章程規定(公司章程也由股東大會產生)而股東大會完全可以出于各種考慮選舉沒有公司股份的人進入董事會 甚至擔任董事長 經理 并確定他法人代表的身份(當然事實上這種情況比較少見) 所以說 董事長也好 法人代表也好 都可以沒有公司的股份。從法律上來說 因為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公司的董事長、法定代表人一定要對公司享有股份民事法律的重要原則是“法無明文禁止就視為同意”從法理上來說 因為公司是由全體股東投資設立的 而公司的所有行為歸根結底都由股東承擔(簡單的說賺也是股東賺 賠也是股東賠) 所以只要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 只要股東大會通的過 就都是可以成立的比如有個人他本來是法人代表.但是他把全部的股份轉讓給別人以后如果股東繼續讓他擔任法人代表也是可以的,他把全部的股份轉讓給別人以后仍然有法人代表的資格。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一個企業法定代表人只有一個,而只要法人授權,很多人都可以成為法人代表。你所說的應該是指法定代表人,不是一定得有股份才是法定代表人,除非董事會決議撤銷他的法定代表人資格,否則,他依然享有法定代表人的權利。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一、法人不是人,是一種社會組織,是一種集合體,是由法律賦予法律人格的組織集合體。二、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三、依法獨立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四、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一般情況下對于法人的選擇以及擔任條件上并沒有對于股份持有有要求,無論個人有股份都可以擔任法人這個職位,也就是說擔任法人這個職位對于是否有股東是沒有任何影響的,不持有股份或者沒有股份同樣可以擔任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