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第一次
起訴離婚還是第二次
起訴離婚,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都需要一定的時間,但是很多
離婚夫妻并不了解,就很著急希望法院早點審理。那么第二次
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我們在下文就為您簡要分析一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第二次
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的相關規定,如果是簡易程序是三個月,是普通程序就是六個月。根據案件難易程度,比如涉及調查取證、評估等,相對會延長時間,最長可以一年。
二、訴訟
離婚的流程
(一)夫妻一方要求
離婚,另外一方不同意
離婚的情況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
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
離婚的,如果沒有虐待、遺棄、嚴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
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
離婚的。一般性的打罵、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
離婚訴訟中解除夫妻關系。此時提起
上訴沒有太大的意義,二審法院基本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而提起
上訴到
上訴判決又需要數月時間,對于急于
離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
離婚的,一般要經過兩次訴訟,即第一次
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后,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后提起第二次
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
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
起訴訟
離婚,法院基本都會判決
離婚。如果沒有公告送達等事件的發生,整個過程將經一年的時間。
(二)雙方都同意
離婚,單對于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意見不同的
在一審判決
離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
上訴,逾期不提起
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如果不及時提起
上訴,在判決(調解)生效后,當事人不能就
離婚與否申請
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
再審。
(三)
離婚一審、二審要經歷的過程
原告
起訴階段:
1、咨詢、聘請律師,或者自己查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遞交
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3、法院對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不受理的告訴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告答辯階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
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達的
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當然被告可以不答辯,被告需要延長答辯期的向法院申請。
被告和原告的權利可以看法院送達的告知書。
開庭審理階段:
主要是開庭審理,
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開庭時候,雙方對提交的證據和事實進行辯論和闡述。一般
離婚訴訟的庭審分為如下過程:
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官調解→雙方總結
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成功的發調解書。
(四)
離婚訴訟的完整流程
1、有二審:
起訴→受理→審理→調解→判決→
上訴→二審→判決立即生效
2、不
上訴:
起訴→受理→審理→調解→判決到期生效
3、調解
離婚:
起訴→受理→審理→調解→達成調解協議
4、撤訴的:
起訴→受理→審理→調解→撤訴(撤訴可以在判決前的任何階段)
第二次
起訴離婚和第一次
起訴離婚的需要的時間差不多,簡易程序只需要三個月,普通程序則需要六個月,案件復雜可適當延長。當然,第二次
起訴離婚必須在第一次
起訴離婚六個月后。如遇到其他問題,我們建議登錄平臺咨詢在線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