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礦產資源的開采應得到國家相關部門的審批,如果企業未得到審批而非法采礦的,會構成非法采礦罪。對于這類刑事案件,刑事訴訟法中對它的
管轄法院做了相關規定,沒有
管轄權的法院沒有權限對該案件進行審理。那非法采礦罪
管轄法院是哪個?一起通過以下文章來了解一下吧。
一、非法采礦罪
管轄法院是哪個?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
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轄。也就是說,非法采礦罪一般會由犯罪人員采礦地所在法院
管轄。
二、非法采礦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
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
第六十八條 [非法采礦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或者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或者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采后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數額在五萬至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本條規定的“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
(一)無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產資源的;
(二)采礦許可證被注銷、吊銷后繼續開采礦產資源的;
(三)超越采礦許可證規定的礦區范圍開采礦產資源的;
(四)未按采礦許可證規定的礦種開采礦產資源的(共生、伴生礦種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產資源的情形。
在采礦許可證被依法暫扣期間擅自開采的,視為本條規定的“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
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數額,由省級以上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出具鑒定結論,經查證屬實后予以認定。
三、對非法采礦罪的處罰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非法采礦罪
管轄法院一般為采礦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在特定情況下,也可以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轄。礦產有重大的經濟價值,它的開采需要有一定的資質,還應獲得相關部門的審批。如果沒有采礦許可證但卻擅自采礦的,價值在5-10萬以上的,就會被立案偵查,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