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公民被詐騙多少錢可以立案有的人被人騙了向派出所報案,但此時派出所卻不立案受理,究其原因是因為沒有達到規定的立案標準,只能當做一般的民事糾紛進行處理。那根據我國法律中的規定,一般公民被詐騙多少錢可以立案呢?下文中,我們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詐騙多少錢可以立案
首先,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機關對于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并制作筆錄,經核對無誤后,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捺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像。由此可知,是否可以報警并不受金錢數額的限制。無論當事人被騙多少錢,都是可以報警的。至于能否被立案,則要視具體情況分析。其次,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后,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
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并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二、相關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一)集資詐騙案(刑法第192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2、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二)貸款詐騙案(刑法第193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三)
票據詐騙案(刑法第194條第1款)進行金融
票據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個人進行金融
票據詐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2、單位進行金融
票據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四)
合同詐騙案(刑法第224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
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的,數額在五萬至二十萬元以上的。通過上文的分析,我們知道究竟公民被詐騙多少錢可以立案,由于我國法律中對詐騙罪規定了具體的立案標準,因此在沒有達到規定數額的情況下,一般是不認為構成犯罪的,那之后自然也就不可以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