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當中的具體犯罪形式也是多種多樣的,就包括小偷小摸、入室盜竊等等,然而針對不同的盜竊情節,在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具體作出的處罰是不一樣的。那按照現在《刑法》當中的規定,究竟構成盜竊罪最高可以判處多久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人民法院
量刑指導意見》對盜竊犯罪的
量刑更規范、更標準;相關條款如下:
第一百一十五條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
量刑格】
(一)犯罪數額1000元以上不滿1500元的,基準刑為罰金刑;犯罪數額1500元以上不滿2000元的,基準刑為管制刑;一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3次以上,以盜竊罪論處的,基準刑為拘役刑;
(二)盜竊公私財物價值2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盜竊價值2000元,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33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盜竊公私財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個月:
⒈以破壞性手段盜竊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
⒉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⒊造成嚴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四)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其他發票100份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份,刑期增加一個月;50份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8份,刑期增加一個月;50份以下的,基準刑為拘役、管制刑或者罰金刑。
第一百一十六條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量刑格】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萬元以上不滿6萬元的,盜竊1萬元,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數額7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五年,并視情節嚴重的程度,予以重處:
(一)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二)盜竊金融機構的;
(三)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四)累犯且盜竊數額為8000元的;
(五)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六)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
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的;
(八)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
第一百一十七條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量刑格】盜竊公私財物價值6萬元,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數額42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二年,增加情形的,予以重處:
(一)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二)盜竊金融機構的;
(三)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四)累犯且盜竊數額為4.8萬元以上的;
(五)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六)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移民、救濟、
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的;
(八)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
第一百一十八條 【緩刑適用但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一)扒竊或者跨縣、市流竄作案的;
(二)慣犯;
(三)未全部退贓的;
(四)未主動接受財產刑處罰的;
(五)以破壞性手段盜竊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或者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或者造成嚴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六)具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的;
(七)盜竊作案在10次以上的。
第(三)、(四)項規定的情形,未成年犯除外。
在對盜竊罪的具體
量刑細則作出了分析之后,相信您此時已經知道觸犯盜竊罪最高可以判處多久了吧。由于我國已經取消了盜竊罪的死刑處罰,因此現如今對過程盜竊罪的最高處罰也就是無期徒刑。與此同時還會對犯罪分子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