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軍人
離婚很多時候都是通過訴訟方式進行的,而此時就要先確定一個
管轄的法院,不然該向哪個法院
起訴都不清楚。那么您知道該如何確定軍人
離婚的
管轄法院嗎?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如何確定軍人
離婚的
管轄法院
如果現役軍人的配偶有現役軍人違反《婚姻法》第三十二條下的前三項行為之一的證據,證明軍人一方犯有嚴重損害夫妻感情、屬屢教不改,不可原諒的錯誤,可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條、三十三條的規定,不必征得軍人一方的同意,直接向軍人所在單位團以上機關駐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一條對軍人
離婚訴訟
管轄作出了詳細規定,將軍人分為文職軍人和非文職軍人,并以此來區分軍人
離婚訴訟的地域
管轄。可分為以下四種情況:1、夫妻雙方都是軍人的,其
離婚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
管轄。2、夫妻雙方有一方是軍人的,軍人對非軍人提出
離婚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3、夫妻雙方中有一方是文職軍人的,即軍隊文職干部的,非軍人一方提出
離婚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
管轄。4、夫妻雙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職軍人,即現役軍人的,非軍人一方提出
離婚訴訟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轄。
二、軍人
離婚應該怎么
起訴
(一)
起訴的條件。
包括: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于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法院
管轄。
(二)
起訴方式和
起訴內容。
起訴方式包括書面和口頭
起訴兩種,書面
起訴的,應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口頭
起訴的,由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軍人
離婚案件的
起訴狀應記明下列事項: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三)訴訟費用。
根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定,對于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受理費1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交納。案件審理終結時,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負擔。以上就是我們為您整理的和軍人
離婚的
管轄法院內容,但愿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由于法律對軍人婚姻進行了較多保護,因此要想與軍人
離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有必要,建議還是在
離婚之前咨詢一下我們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