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為了更好地保障勞動者的權益,規定了員工如果發生工傷事故,應由用人單位負責,而用人單位則可以通過辦理工傷
保險將工傷損失轉嫁到工傷
保險部門身上。不過出于一些原因,有些用人單位可能會拒絕為員工申請
工傷鑒定,因此,員工個人可以自行申請,那個人做
工傷鑒定的程序是怎樣的?一起通過以下文章來了解一下吧。
一、個人做
工傷鑒定的程序是怎樣的?
醫療期終結后,單位拒絕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受傷職工可以自行申請傷殘鑒定。受傷職工自工傷
醫療期滿之日起計算鑒定申訴期為半年。具體程序如下:1、凡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受傷職工,須向市勞動保障局指定的勞動能力鑒定服務機構(以下簡稱服務機構)遞交書面申請,并按要求詳細填寫《傷病職工勞動能力鑒定個人申請表》(一式三份),與市勞動保障局指定的勞動能力鑒定服務機構簽訂《傷病職工個人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協議書》;2、傷病職工在市勞動保障局指定的勞動能力鑒定服務機構登記后,由服務機構填寫《鑒定表》(一式三份)中的個人情況和"傷病情況及
醫療經過",貼上申請人小一寸免冠半身近照,并蓋服務機構的騎縫章;3、傷病職工按本人的傷病性質持《鑒定表》到指定診斷醫院作診斷結論并由醫院有關科室蓋章后,連同有關病歷、檢驗結果交回服務機構,由服務機構報送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4、傷病職工向服務機構送齊《鑒定表》等所需資料之日起15日后,到服務機構領取鑒定結論。
二、工傷
醫療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治療工傷所需掛號費、
醫療費、藥費、住院費等費用符合診療項目目錄、工傷
保險藥品目錄、工傷
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
保險基金支付。2、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3、經
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4、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
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所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康復費用;5、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
醫療待遇。在鑒定結果出來之后,勞動者就可以申請相應的
工傷賠償了。由于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了在
工傷鑒定之后如果員工辭職的,用人單位應支付一次性
醫療和就業補助金,所以許多單位會拒絕為員工申請
工傷鑒定。發生這種情況,員工可自行申請
工傷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