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普通家庭來說,
房產可以說是最重要的資產了,夫妻雙方
離婚的時候,一定要妥善的解決好
房產分割方面的問題,否則就容易引發糾紛。如果房子沒有貸款,雙方可以選擇將其賣掉,然后平分拿到的房款。那么夫妻
離婚房子沒有辦法賣怎么說?下面我們來聽聽我們的說法。
一、夫妻
離婚房子沒有辦法賣怎么說?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
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二、
離婚時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怎么分割?
指
離婚時夫妻雙方對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權。婚姻存續期間已經簽訂買賣
合同,但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如果夫妻雙方作為買受人沒有交清全部購房款而沒有取得產權證,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處理。如果已經支付了全部房價款,房屋所有權法律關系比較清晰,只需完善權屬登記手續,人民法院可將以下情況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對房屋權屬、分割、補償問題予以處理:1、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無論是以夫或妻的名義還是夫妻共同名義;2、在婚前以夫妻雙方的名義購買;3、在婚前以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購買,屬于婚前共同財產,財產性質存續到婚后仍為夫妻共同財產。講到這里,您應該對夫妻
離婚房子沒有辦法賣怎么說這個問題有了一定了解。如果夫妻雙方
離婚時,不能出售名下的
房產,可以選擇將
房產過戶的方式,將產權放到取得
房產的一方名下,拿到房子的需要按照
房產價值向對方支付補償。
離婚房產過戶的手續也比較簡單,繳納一些費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