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的規定是什么?
樓房的質量牽系著我們的人身安危,
建筑工程中時刻要求求質保量,一點點疏忽可能會造成大的錯誤,因此單位工程的驗收有著嚴格要求,杜絕豆腐渣工程,那么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的規定是什么?達到什么的要求的工程質量才算合格?今天就由我們根據相關規定來為您解說
一、單位工程質量驗收規定有哪些
1、單位工程、子單位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進行。施工單位確認自檢合格后提出工程驗收申請,工程驗收時應提供下列技術文件和記錄:
(1)原材料的質量合格證和質量鑒定文件;
(2)半成品如預制樁、鋼樁、鋼筋籠等產品合格證書;
(3)施工記錄及隱蔽工程驗收文件;
(4)檢測試驗及見證取樣文件;
(5)其他必須提供的文件或記錄。
2、對隱蔽工程應進行中間驗收。
3、單位工程驗收應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勘察、設計單位及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質量負責人,共同按設計要求和本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
4、驗收工作應按下列規定進行:
(1)單位工程的質量驗收應分別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
(2)隱蔽工程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于隱蔽前通知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并形成中間驗收文件;
(3)單位工程的驗收,應在單位工程通過驗收的基礎上,對必要的部位進行見證檢驗。
5、主控項目必須符合驗收標準規定,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項目應有80%合格。混凝土試件強度評定不合格或對試件的代表性有懷疑時,應采用鉆芯取樣,檢測結果符合設計要求可按合格驗收。
二、達到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的要求
1、基礎工程合格
2、主體工程合格
3、裝飾工程合格
4、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齊全
5、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齊全
6、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齊全
7、工程竣工報告
8、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9、察單位質量檢查意見
10、設計單位質量檢查意見
11、工程竣工總結
12、工程竣工驗收條件檢查情況
三、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怎么處理
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如何處理相關糾紛《解釋》第3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
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二)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據此可知,驗收合格仍是支付工程款的前提。驗收合格包括竣工后驗收合格和原驗收不合格但修復后驗收合格;無法修復和修復后仍然不合格的
建筑工程,無任何利用價值,只能鏟除重建,嚴重背離發包人締約目的,讓其接受并支付工程款明顯違背公平正義原則。
《解釋》又將“工程質量高于
合同效力”適用到有效
合同以及
合同解除后的相關糾紛之中,施工
合同有效但質量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款不能獲得支持。第16條第3款規定:“建設工程施工
合同有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工程價款結算參照本解釋第3條規定處理。”第10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
合同解除后,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相應的工程價款;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的,參照本解釋第3條規定處理”。
結合以上內容,就是我們為您帶來的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的規定,每一條都對工程有著嚴格要求,希望在工程建設中每個人都按照此要求嚴格
執行,建造出優質的單位工程。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幫助,還有什么不懂可繼續提問,我們將繼續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