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代表著婚姻關系走到了盡頭,對于夫妻雙方來說是非常遺憾的。并且,現如今
離婚所要處理的問題甚至幣結婚的時候還要麻煩。正是因為如此,很多夫妻會通過法院來進行
離婚請求。但是,一般在提交
離婚訴訟請求以后,雙方就應該配合法院的工作,下面我們為您介紹的是在我國
起訴離婚會自動撤銷嗎?
一、在我國
起訴離婚會自動撤銷嗎?
不存在自動
離婚一說。
離婚,要么兩人一起到民政局領取
離婚證。要么上法院
起訴,得到法院判決準予
離婚的判決書。規定分居2年,可以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
起訴離婚。
《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
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
離婚。”
離婚適用條件
(1)夫妻一方要求
離婚,另一方不同意
離婚的;
(2)夫妻雙方都愿意
離婚,但在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上不能達成協議的;
(3)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為法律承認的事實婚姻。對于符合登記
離婚條件的合意
離婚,如果當事人基于某種原因不愿意進行
離婚登記的,也可以適用訴訟
離婚。
二、提交
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提出
離婚訴訟請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關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起草民事
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
管轄權的法院遞交
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和部分證據。
三、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
離婚訴訟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辯狀: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
3、庭審前準備: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
4、通知當事人: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
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
5、
保全: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
保全或先行給付。
四、法院對當事人進行調解
人民法院受理
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產生兩個結果:
1、經調解和好:法院調解應當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
2、經調解協議
離婚:如果當時人經過調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
離婚,那么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調解不成法庭審理
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
1、安排開庭時間: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2、通知到庭訴訟:在開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
3、開庭審理:法院會詢問當事人,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當事人要如實回答;詢問證人、鑒定人等等;一般情況下
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須向法庭出具是否
離婚的書面意見。
六、根據庭審情況判決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
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會再次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
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
不過我們的介紹您可以看出,如果向法院
起訴離婚的話,正常情況下法院會要求雙方當事人都到庭進行審理,會根據實際情況對婚姻關系進行裁決。但是,將
離婚訴訟提交到法院,并不代表著婚姻關系就會自動撤銷。即使法院判決雙方
離婚以后,雙方還是需要到民政局辦理
離婚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