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罰也就是刑事處罰,是行為人違反刑法規定,而應當受到的相應刑法制裁。那么您知道,我國對重婚罪的刑罰是如何規定的嗎?而告重婚犯罪的又需要搜集哪些證據?我們將在下文中一一為您解答。
一、重婚罪刑罰是怎樣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5條規定,對重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罪需要什么證據?
根據上文所述,重婚罪的后婚有兩種存在形態,一種是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一種是以夫妻名義
同居在一起的未領取結婚證的婚姻。因此,對于重婚需要什么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
1、 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 以夫妻名義
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于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
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
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三、重婚罪如何收集證據?
在確定重婚需要什么證據后,就可以選擇性的收集對方重婚的證據了。
1、明察暗訪其居住生活的場所
要認定重婚最重要的一點是與他人
同居生活,因此
同居的地點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
同居生活的場所才能有進一步的婚姻調查取證。
2、與重婚者生活場所周圍的人搞好關系
確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還要看他是否以夫妻 名義與他人
同居生活,而這些又需要有人對此給予認可,哪些人的認可最好呢?當然是在其生活場所附近同時與其又經常有來往的人!因此這些人的話(認可)是絕對不能缺少的重要的證據。而要想讓他們說話,就必須與他們搞好關系,否則你就很難從他們的口中掏出任何有價值的話。
3、報警,請警方予以調查。
4、去婚姻登記處查詢
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況。如果有登記的,可以請求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配合,調取重婚的證據。
綜上可知,對于重婚犯罪的刑事處罰,刑法中規定的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需要注意,重婚行為還容易導致夫妻
離婚,此時重婚就是法定的過錯,有過錯的一方就需要對無過錯方進行
離婚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