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外商投資企業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或者辦事機構,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證件:(1)隸屬企業董事長簽署的登記申請書;(2)原登記主管機關的通知函;(3)隸屬企業董事會的決議;(4)隸屬企業的執照復印件(由原登記主管機關加蓋印章);(5)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其身份證明;(6)營業場所使用證明;(7)其他有關文件、證件。法律、法規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章規定設立分支機構或者辦事機構需經審批的,應提交審批文件[南京律師網www.njLawyer.cn]。6、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分支機構和辦事機構改變主要登記事項,應當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登記的程序和應當提交的文件、證件,參照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的有關規定
執行。7、外商投資企業撤銷其分支機構和辦事機構,應當申請注銷登記,并提交下列文件、證件:(1)隸屬企業董事長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2)隸屬企業董事會的決議。(3)營業執照正、副本及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