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罪的加重處罰情節都有哪些其實在很多犯罪當中都是規定了好幾個
量刑檔次的,其中結合不同的犯罪情節,即使觸犯的罪名都是一樣的,但最終給予行為人的處罰也不同。對于強奸罪來講,要是具有加重處罰情節的話,此時的
量刑就要重一些。到底法律中規定的強奸罪的加重處罰情節有哪些?我們一起通過下文進行了解。一、強奸罪的加重處罰情節都有哪些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由此可以看出,行為人在實施強奸行為時,主要使用的是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這里的“多人”主要是指3人以上。(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首先,這里是婦女不是幼女;其次,必須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再次,這里的當眾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最后,當眾不一定是用眼睛看。(四)二人以上輪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過失,但必須強奸行為和加重結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關系,因此強奸致人自殺的屬于酌定情節,而不是這里的法定加重結果。二、強奸男性是犯罪嗎刑法對于強奸罪的對象僅僅限定在女性,并未將強行與男性發生性關系進行法律規范。根據法無規定不為罪的原則,“強奸”男性行為并不構成犯罪,當然也不構成強奸罪。假如行為人把男的誤認為婦女而著手實行強奸,并且完成“強奸行為”,并不構成強奸罪。實踐中,法院判決大多是“故意傷害罪”。如果由于對象是男性而強奸不能的情況下,以強奸未遂定罪。視當時情況如果是故意輕傷,不存在犯罪未遂問題。重傷意圖非常明顯,且已經著手實行重傷行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應按故意重傷(未遂)論處。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由此可以看出,行為人在實施強奸行為時,主要使用的是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在構成強奸罪的情況下,如果僅僅是一般情節,那此時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間依法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責任。當然要是具有強奸罪的加重處罰情節,此時的起刑點就是10年有期徒刑,而最高則可以直接對犯罪分子處死刑。若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請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