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問題一直以來是很多人所關注的問題,近幾年我國的
離婚人數在逐漸增加,也就意味著
離婚過程中出現的糾紛問題也會變得越來越復雜,在婚姻法中有關于
離婚時產生糾紛問題的解決辦法,來保障雙方的權益不受侵犯,那
離婚財產分割
起訴狀受理收費多少錢?下面就詳細介紹
一、
離婚財產糾紛法院怎么收費
原告向人民法院
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
人民法院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離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每件50-300元;
如果涉及分割財產,財產的總額不超過20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20萬元,超過部分增收0.5%作為訴訟費;該
離婚訴訟費由誰承擔,在案件結束時,由人民法院確定。
二、
離婚財產糾紛訴訟費誰承擔
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
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
起訴處理。
按撤訴處理的
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
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
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
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
當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
夫妻雙方在解決
離婚時財產分割時后首先要進行的是雙方商議,如果商議結果雙方都同意就按照結果來
執行,如果其中有一方不同意結果就向當地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法院按照相關法規來強制性
執行,不是要繳納一定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