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中的規定,受傷職工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所在的用人單位以及工會組織,他們都是有權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的。不過此時要注意,不同主體申請工傷認定的時候,法律中規定的時效不一樣,但具體的認定步驟卻是差不多的。那其中個人申請工傷認定步驟是怎樣的呢?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個人申請工傷認定步驟是怎樣的
(一)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二)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
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
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二、申請工傷認定需要什么材料
個人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時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書》(上述部門一般有固定格式的表格,按要求填寫即可);2、指定醫院或
醫療機構初次治療工傷的診斷書;3、工傷職工的身份證明及其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4、如果是親屬提出還需要提交有關親屬關系證明和委托書;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但在具體的細節上面,仍舊存在一些不同之處。并且此時法律中要求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不一樣的,當事人需要結合自己的身份來準備相應的材料,不然就會耽誤認定結果的作出,對自身還是會有所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