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在生活中很常見,嚴重的擾亂了社會秩序。但是因為和其他一些罪存在著相似,容易讓人產生混淆。很對人
合同詐騙罪理解不是很清楚,今天整理了關于怎么算
合同詐騙罪的相關資料,供您閱讀了解。
一、怎么算
合同詐騙罪
根據第二百二十四條 【
合同詐騙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
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
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
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
合同或者部分履行
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
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我們可以分析
合同詐騙罪的表現形式主要有以上五種,如果實施以上五種情形之一都算
合同詐騙罪。
二、
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
合同的管理制]度、誠實信用的市場經濟秩序和
合同當事人的財產所有權。
(二)客觀要件
本罪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在簽訂或履行
合同過程中,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對方當事人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
這里的虛構事實指行為人捏造不存在的事實,騙取被害人信任,其表現形式主要為:假冒訂立
合同必需的身份;盜竊、騙取、偽造、變造簽訂
合同所必需的法律文件、文書、制造“合法身份”、“履行能力”的假相;虛構不存在的基本事實;虛構不存在的
合同標的,等等。
隱瞞事實真相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掩蓋客觀存在的基本事實。其表現形式主要是:隱瞞自己實際上不可能履行
合同的事實,隱瞞自己不履行
合同的犯罪意圖;隱瞞
合同中自己有義務告知對方的其他事實。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四)主觀要件
合同詐騙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實踐中,在本罪的主觀方面應注意到:間接故意和過失行為不構成本罪。
三、刑事責任
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以上就是我們整理的關于怎么算
合同詐騙罪的相關資料,
合同詐騙罪主要考慮就是法定的五種情形。因為在實踐中
合同詐騙罪和詐騙罪、民事欺詐行為容易讓人混淆,如果不能夠解決問題,建議到找專業的律師咨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