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
離婚現象越來越普遍,在一定程度生這反映了人們婚姻觀念的理性化。另一方面,夫妻
離婚也造成了許多家庭問題,比如子女
撫養權的問題。那么,
起訴子女
撫養權變更法庭程序和時間是什么?為此,我們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變更撫養的適用情況
如果
離婚后夫妻雙方無法就變更撫養關系達成協議,只能通過訴訟途徑解決變更撫養關系糾紛。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如未達成上述協議,
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
起訴。
二、下述四種情況下,法院一般會支持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一方: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三、
起訴程序
起訴要求變更
撫養權的程序有:1、是看孩子多少歲呀,若10歲以上,要征求孩子的意見。2、若孩子沒有滿10周歲,還要看你們
離婚是協議還是法院判決的,距今已經多少時間了。3、要收集你前夫未盡監護義務的證據。4、寫訴狀,請求變更撫養關系。
四、訴訟時間
一審審限一般6個月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二審審限一般3個月人民法院審理二審民事案件一律適用普通程序,針對判決的
上訴案件,審限為3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針對裁定的
上訴案件,審限為30天,不能延長。依照審判監督程序
再審案件的審限依據適用的程序確定,按照一審程序
再審的適用一審普通程序的審限,按照二審程序
再審的適用二審程序的審限。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簡單來說,
起訴子女
撫養權變更需要了解是否屬于可以變更
撫養權的情況,然后在依據相關程序
起訴變更,訴訟時間一般為:一審6個月,二審一般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