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夫妻結婚后普遍都是要買房的,但是終究難逃
離婚這一地步,
離婚時對于
房產的過戶往往是最大的一個問題,它需要按照法定流程辦理過戶手續,那么
離婚房屋過戶需要什么手續怎么辦理呢,我們通過下文來了解一下。
一、
離婚房屋過戶需要什么手續怎么辦理?
(一)夫妻
離婚涉及房屋轉移的,一般由雙方共同申請登記,雙方就財產達成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時辦理
房產過戶手續。
房產過戶手續,即辦理買賣過戶,即按照正常買賣程序辦理,一周左右時間即可。(二)對于
離婚房產過戶中,需要辦理析產登記。夫妻
離婚析產并不需要辦理多少手續,只需按照房管局有關規定辦理
離婚析產登記。析產登記是一種常見的房屋登記種類,與繼承登記及贈與登記也有一定的區別。析產登記主要適用于
離婚析產。顧名思義,
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
離婚后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占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按照有關規定,雙方免收交易稅費。析產基本步驟: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注:如有
離婚判決書的話則無需辦理公證);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3、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并繳交登記費;5、取證。
二、
房產過戶需要什么手續材料
夫妻
離婚涉及房屋轉移的,需要提交以下資料:
房產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協議
離婚的提交,
離婚證及復印件,
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
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法院判決
離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復印件,判決書中明確
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辦理
離婚析產登記的必備資料:(一)
離婚判決書或
離婚協議書或
離婚證;(二)房地產證(如有共有證的,包括共有證);(三)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四)房地產登記申請書;(五)委托書。對于通過民政局協議
離婚后的
房產過戶,雙方當事人需攜帶
離婚證、自愿
離婚協議書等相關證明親自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如果遇到
離婚后一方當事人不配合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情況,問題就變得麻煩的多了。可在司法實踐中,這種情況偏偏居多。其原因在于:當事人在協議
離婚時急于
離婚或賭氣
離婚,
離婚之后開始對
房產分割反悔,從而拒絕配合辦理
房產過戶手續。所以,遇到這樣的情況時,你最好跟律師商量一下,這樣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需要雙方攜帶
離婚證到
房產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還需要準備相關的
房產資料才能完善過戶手續,
房產的產權是十分重要的,
離婚后一定要辦好財產的分割程序,以免以后發生經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