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貸是否屬于犯罪行為一、放高利貸是否屬于犯罪行為(一)一般而言,高利貸是指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貸款行為。認定高利貸要注意下面三個問題:1、原則上說
民間借貸利息不能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過了就是高利貸,法律不予保護。2、高利貸法定界限不能簡單地以銀行的貸款利率為參數,而應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專門制定
民間借貸指導利率,超過指導利率上限的,即構成高利貸。凡約定利息超過法定指導利率的,其超過部分無效,債權人對此部分無請求給付的權利。3、實踐中本著保護合法借貸關系,有利于生產和穩定經濟秩序的原則,對具體的借貸關系進行具體分析,然后再認定其是否構成高利貸。從界定高利貸的標準上看,
民間借貸中的高利貸本身不存在涉嫌犯罪的問題。但是高利貸是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并且法律嚴厲打擊高利貸行為。另外,如果在放高利貸的過程中有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二)《刑法》中沒有關于高利貸的罪名,只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高利轉貸罪:1、對于個人或單位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以高利轉貸罪論處。我國《刑法》175條規定了“高利轉貸罪”,即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2、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二、什么是高利貸?
民間借貸具有制度層面的合法性。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民間借貸關系都受法律保護。如果一方
違約,借貸雙方可以協商,也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的途徑解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
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高利貸在我國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的定義。對借貸雙方因利率問題產生的爭議,如畸高利率等,司法機構可依據民法通則、
合同法規定的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判定
合同的有效性和雙方的權利義務。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根據上述介紹,
民間借貸中的高利貸僅是利息的約定違反了法律規定,不構成犯罪。需要注意的是放高利貸往往伴隨著威脅債務人的人身安全、暴力催債等行為,在這個過程中如果觸犯法律就可能構成犯罪了。因此提醒借貸雙方按照法律規定進行
民間借貸,合理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