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財產雙方共同享有所有權,雙方可以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
同居期間的財產哪些是共同財產,哪些不屬于共同財產,
同居財產如何分割?對于
同居共同財產的認定和分割,我們將在下文中一一進行介紹。
一、
同居期間的財產哪些是共同財產
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是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用于債務清償的財產。雙方的共同財產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是該財產必須是
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
同居以前一方所擁有的財產,解除
同居關系后其中一方所獲得的財產,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財產,都不屬于共有財產;二是必須依照法律規定應該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
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并非都當然的歸雙方共同所有,法律若規定歸一方所有的財產,或者雙方事先有約定歸各自所有的財產,就不屬于共同財產。共同財產主要包括: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
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其他應當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不屬于共同財產的情形:一方
同居之前的個人財產,以及因該個人財產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紅利等),一般仍作為該方的個人財產對待;雙方以夫妻名義
同居后,因人身關系取得的財產歸該當事人所有;雙方以夫妻名義
同居后,繼受取得的財產歸繼受取得人所有。
二、
同居期間的財產如何分割
非婚
同居比較復雜,按不同的標準可作不同的分類:以
同居的男女雙方是否有配偶為標準可分為一方、雙方有配偶的
同居和雙方無配偶的
同居;以
同居主體是否以夫妻名義為標準可分為以夫妻名義的
同居和不以夫妻名義的
同居。由于非法
同居關系自始無效,
同居期間財產分割與
離婚時是有不同的。根據婚姻法第十二條規定,非法
同居雙方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如雙方沒有婚姻法中夫妻有互相扶養等義務和夫妻有相互繼承
遺產等權利。
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一般按照財產共有的原則進行分割,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對于有配偶的非法
同居,人民法院應根據照顧無過錯第三方的原則判決。男女
同居屬于非法的一種狀態,此時雙方的利益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尤其是在
同居期間的財產問題上面,要是處理不好的話,勢必影響自身利益。因此,我們建議,青年男女最好還是不要長期
同居,感情到位了的,就盡快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這樣對自身也是一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