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企業融資的問題有哪些?
大力發展鄉鎮企業,是發展城市以外地區經濟的重要措施,是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一步。鄉鎮企業由于地理位置、信息傳輸、企業規模等因素限制, 融資比較困難。很多省市出臺了相關的政策為鄉鎮吸引資金。那么,鄉鎮企業融資的問題有哪些?下面就讓我們整理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鄉鎮企業融資現狀 ?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逐漸深入和經濟的不斷發展,鄉鎮企業已經成為農村 經濟和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鄉鎮企業的發展與壯大也是增加農民收入的 主要途徑之一。但是近年來,很多鄉鎮企業出現了發展速度緩慢、勞動力需求 減少的狀況。究其原因,主要是資金不足,融資難。很多有地方特色、有效益 的企業,由于缺少擴大再生產所需要的資金,難以正常生產,失去了原有的市 場和定單。融資難問題己經成為制約鄉鎮企業發展的瓶頸。
企業融資的方式較多,按其來源可以分為外源融資和內源融資。外源融資 又可以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直接融資是通過向社會發行
股票或債券從資 本市場獲得資金;間接融資是通過金融機構充當信用媒介獲得資金。而內源融 資是指企業通過一定方式在自身內部進行融資。目前我國鄉鎮企業主要采用內 源融資的方式,外源融資所占比例很低,融資結構單一、融資渠道少、外源融 資空間極其有限、融資成本偏高成為鄉鎮企業面臨的普遍問題。
二、鄉鎮企業融資難原因分析 ?
本文通過對鄉鎮企業的抽樣調查發現,農村的一些私營企業絕大多數是靠 向親戚朋友借錢和
民間借貸而建立起來的。發展到后期,極少數企業由于自身 經營狀況良好而受到政府的支持,所以比較容易獲得銀行的貸款;而絕大多數 企業仍很難獲得銀行貸款。總體上看,鄉鎮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有以下方面:
(一)、難以獲得貸款擔保
有調查表明,在企業難以獲得貸款的眾多因素中,有45%的企業是因為難 以獲得第三方擔保。一方面,信譽好的企業和銀行大多不愿貸款給鄉鎮企業, 主要一個原因是鄉鎮企業沒有合格的抵押資產。我國《擔保法》第三十七條規 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土地使用權不得抵 押”。而廣大農民投資者自身的資產實力有限,其最有價值的資產就是承包的 土地,因此基本沒有可供抵押的有效資產。
(二)、企業經營不穩定且財務狀況透明度低
鄉鎮企業具有經營靈活的特點,這就意味著其產品和市場會經常發生變動, 沒有自己的品牌和穩定的主營業務。對丁?投資者來說,這些靈活性會給其預期 收益帶來很大的不穩定性。同時,由丁?鄉鎮企業本身資產少、實力不夠雄厚、 產品缺乏競爭力,與大企業相比,抵御外部沖擊的能力弱,因此,鄉鎮企業具
有較高的倒閉率。鄉鎮企業經營的不穩定性和較高的倒閉率,使投資者面臨很 大的風險。此外,大多數鄉鎮企業的財務管理混亂,沒有完善的財務制度,財 務狀況透明度低,這些都是導致銀行不愿意貸款給鄉鎮企業的原因。
(三)、對企業信用評級缺位
農村信用環境不理想,它的形成有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方面的原因, 也有企業管理者自身道德因素的原因,是經濟擴張、政策失控、個人行為等因 素綜合作用的結果。目前,金融機構對企業的信用評級十分重視,但是一部分 鄉鎮企業認為不值得在信用評級上花費資金;另一部分認為在日常生產中用不 上,沒有必要去做信用評級;甚至有一些企業根本就沒有聽說過信用評級。由 此可見,自身信用問題并沒有引起企業的足夠重視,而銀行在貸款的審批發放 中,企業信用等級是重要的考核指標之一。信用等級較低,自然抗風險能力較 弱,鄉鎮企業的銀行貸款受到限制。
同時,在國家的宏觀政策上,一方面,融資渠道狹窄,風險投資機制不健 全;抵押、擔保手續繁雜,中間收費高,企業難以承受。另一方面,中央銀行 貨幣政策傳導不暢。在經營戰略上,國有商業銀行實施的是“重點地區、重點 行業、重點產品、重點客戶”的“四重”戰略,這使得信貸資金更多地流向了 國有大型企業。農村地區民營企業大多數規模較小,信用等級達到M級以上的 企業很少,商業銀行的支持面越來越窄。據統計,截至2005年6月,17家銀 行(包括4家國有商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億元以上 大客戶16416戶,而大客戶貸款余額卻占其全部貸款余額近50%,平均單個大 客戶貸款余額4. 46億元。據統計,全國各項貸款余額中民營企業獲得的份額只 有0.66%。信貸資金繼續向大城市、大銀行、大企業集中的現實,造成民間借 貸規模FI益膨脹,已達9500億元左右。
三、解決鄉鎮企業融資難問題的對策 ?
(一)、鄉鎮企業進行經營方式和經營體制改革 ?
首先,在產品的選擇上,鄉鎮企業必須耍結合企業自身的經濟實力、經營 特點、地域特點,進行準確的市場定位;發揮自身的優勢,生產出具有自身特 色、能夠滿足某一特定細分市場需求的產品。同時,也要全面考察企業所處行 業的發展前景,在投入一個新的項目之前,應做項目投資分析,而不能盲目進 行。
第二,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提高企業管理水平,樹立良好的形象和信 譽。一方面,鄉鎮企業要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的各項制度,淘汰落后的管理方式, 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逐步由家族式的管理轉向現代企業的科學管理,有效地 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對一個企業來說,良好的信譽是制勝的 關鍵。企業自身需要加強內部的信用管理,培養信用調查、分析、監督方面的 人才,從而提高企業自身的融資能力。
第三,提高企業技術創新水平。鄉鎮企業中有很多傳統產業,要提高企業 的競爭力,就要使自己的產品有特色,這就需要有創新意識,并且依靠科技進 步,提高技術創新水平,提高產品科技含量。同時還要注意市場的變化,開發 新的產品,滿足市場的需要,從而創造良好的內部融資環境。
(二)、政府營造良好政策環境并建立完善的支持體系 ?
1、建立中小企業政策性金融組織機構。這也是各個國家或地區從金融角度
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手段。例如日本政府專門設立了面向中小企業的金融 機構——中小企業金融公庫、商工組合中央金庫、國民金融公庫、中小企業投 資育成公司等政府金融機構。商工組合中央金庫是半官方性質,貸款對象只限 于商工組合及其會員;國民金融公庫貸款對象為零售企業,中小企業金融公庫 貸款對象為零售企業以外的一些經營實業的中小企業。中小企業投資育成公司 是專門為擴大中小企業的資本實力,促使某些小企業發展成為中型企業的金融 機構。從中可以看出,日本中小企業融資體系是一個功能齊全的體系,它的服 務對象幾乎囊括了所有類型的中小企業,并且這些政策性融資機構在很大程度 上彌補了其他融資機構的遺漏和不足。從我國的融資機構設置來看,可以建立 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商業銀行,這在很大程度上能舒緩中小企業的融資困境。
2、健全和完善支持、保護中小企業的法律體系。健全的法律體系可以為中 小企業的發展提供保障,為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許多國家和地區先后通過金 融立法對中小企業進行貸款融資支持。例如日本先后頒布了《商工組合中央金 庫法》、《國民金融公庫法》、《中小企業金融公庫法》、《中小企業信用保 險公庫法》等,這些立法闡明了政府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扶持政策。而在我國, 相應的法律法規則較少且不完善,為了給鄉鎮企業的健康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 法制環境,我國需要健全和完善中小企業法律體系,做到有法可依,同時加大 執法力度。 3.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我國應盡快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但也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政府行 政擔保,而是政府扶持下的市場化擔保,政府僅以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建 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根本目的是建立起以中小企業為突破口,包括信用 征集、信用評價、信用擔保在內的社會化信用體系。一是選擇市場公開操作型 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二是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確保擔保公 司得到協作銀行、再擔保機構的支持。
鄉鎮企業的信用問題,首先要加強信用教育,使企業了解、認知信用對其發展 的重要意義;其次,不斷完善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的功能,建立統一規范的 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再次,要大力開展企業的信用評級活動,為企業創造一個 良好的外部信用環境,使銀行愿貸、敢貸、放心貸款。
綜上所述,鄉鎮企業想要吸引大量資金注入,還需要從自身改革做起,比如管理模式向科學化邁進,自身財務狀況透明度需要提高,企業信用評級要提高等等,這樣企業貸款才能穩定。以上就是我們對鄉鎮企業融資的問題內容的整理,您看過之后會有一個詳細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