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因為一些原因直接向人民法院請求解除雙方之間的婚姻關系的,就屬于訴訟
離婚。但對于很多人來講,這都是第一次
起訴離婚,因此也就不清楚到底應該如何向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對此,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如何向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
離婚案件的
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
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
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
離婚案件也屬于民事案件,因此
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1、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于受訴人民法院
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
管轄。即要求
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
起訴,被告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起訴。只有具備以上四個條件的
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離婚案件
起訴時,
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
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二、
離婚訴訟前應該做的準備工作
離婚訴訟前應該做的準備工作如下:(一)一定盡早到婚姻專職律師處進行一個詳細的全面的咨詢,這些咨詢包括雙方婚姻狀況、財產情況、債務情況、子女情況,律師的咨詢會給你的思路進行一個總括性的指導意見,便于當事人的后期操作。(二)注意保存或取得與婚姻訴訟有關的證據:這些證據包括針對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的,包括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的,包括對子女撫養監護權的方方面面,例如有的女性遭受了家庭暴力,未及時報警并就醫,造成了證據的滅失,再比如夫妻曾簽署過書面的
離婚協議書又丟失了。婚姻訴訟不同于其它民事經濟案件的訴訟,證據的取得很大程度上依賴于當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收集和積累,這對婚姻關系中的一方就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自我保護意識的要求。因此,建議當事人在證據取得方面,在律師的指導下,盡早著手準備。(三)保持冷靜,抓住有利時機進行
離婚的談判或調解工作:許多婚姻糾紛不一定需要對簿公堂才能解決,通過親友的介入或律師的介入,在雙方中間進行調解,有時也能促成雙方和氣的解除婚姻關系。(四)一旦條件成熟,立即著手準備
起訴的材料,包括確定法院的
管轄權,書寫民事
起訴書、授權委托書,準備結婚證、身份證、大宗財產憑證及訴訟費,同時要提起財產
保全的,還應當書寫“財產
保全申請書”,請求人民法院主動調查搜集證據的,還應當準備“調查申請書”,另外所有的相關證據材料都應當全部備份。夫妻中的一方要是有打算
起訴離婚的話,則要事先做好相應的準備,這樣案件才會得到受理,而之后法院判決夫妻
離婚的可能性也才會大一些。實踐中,向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的時候,并不需要提供證據,但如果庭審過程中也不能提供證據來支持自己的主張,那最終的判決肯定會對其不利。